2009年,马耳他和中国签署了促进和相互保护投资协定,两国的新双重征税协定在修订后将取代现有的双重征税条约,从而进一步加深两国之间的友好关系。新的双重征税条约把红利预提税率(拥有支付股息公司股份至少25 % 情况下)从此前的10%调整为5%。在使用工业、商业或者科技设备方面,所得版税的预提税率也下降到了7%。
预提税率的降低再加上马耳他对流向海外的红利、利息和版税所得不进行预提税款,这些都使得马耳他成为了一个理想的税务规划地,能够帮助投资者从欧洲市场获得利益。马耳他的企业税率为35%,但是因为有双重征税协定和当地税款返还条约的帮助,根据收入的不同来源和性质,马耳他的实际有效税率已经下降到了0%至6.25%。此外,马耳他的参与免税制度和其对流向海外的红利不进行预提税款的规定使之为非欧洲投资者对欧洲市场进行投资提供了一条极具吸引力的退出路径。
从2010年1月1日开始,马耳他开始采用新的法律修订案,它在以下方面增加了马耳他的吸引力:
•航空-马耳他的纳税个人(但不是马耳他的当地居民)从拥有、出租或者经营飞机或者飞机引擎业务使之用于国际客货运业务并且从中获得收入的,这些收入将被认定是发生在马耳他之外的。因此,除非这些收入被遣返为马耳他,这些业务所得无需在马耳他进行缴税。
•版税-一家马耳他公司在发明创新领域获得版税,无论这涉及到任何贸易、商业、职业或者其它领域,这家公司都可以在马耳他享受免税的待遇。
自从加入了欧盟后,马耳他的基金和专属保险行业也得到了迅猛的发展。最近发布的国际经济论坛竞争力指数显示马耳他排名第11位,清晰地反应了一个国家的大小与其是否能够获得成功并不一定成正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