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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属维尔京群岛私人信托公司及其在亚洲日益攀升的普及度

简介. 

2007年,英属维尔京群岛金融服务规则(简称为“规则”)将英属维尔京群岛定义为现代且复杂的辖区,在那里可以成立私人信托公司(简称“PTC”)。

亚洲的大多数国家均实行民法,因此将财产转移给第三方的想法会被认为不合时宜。然而在过去数年,实施这种想法的人数有了显著提升。根据英属维尔京群岛金融服务委员会统计公报(2014年第1季度,第34卷,2014年3月),英属维尔京群岛有1032个活跃的PTC。与一年前565 PTC(2013年第1季度,第30卷,2013年3月)相比,这一增长超过83%。这明显表明,不仅英属维尔京群岛PTC的普及度有所增加,而且人们更意识到了PTC在适当结构化使用时所带来的益处。

PTC一般特征、要求和限制

在英属维尔京群岛,PTC的特征与标准英属维尔京群岛商业公司特征类似,与其他辖区的信托公司类型相比,在某些情况下,PTC是更为普遍的选择。英属维尔京群岛PTC的一些特征如下:
- 对法定或已发行的股票资本无最低要求;
- 在成立PTC前,不需要经过英属维尔京群岛监管员的许可;
- 不需要指派审计员;
- 必须至少有一位董事,但董事均无需居住在英属维尔京群岛;
- PTC的备忘录&公司章程(“MAA”)是公司唯一可供公众查阅的记录。

PTC的一般要求是:
- 它必须是英属维尔京群岛股份有限公司或担保有限公司
- 在其MAA中必须明确说明这是一家PTC
- 在企业后缀(即Ltd, Corp, Inc等)之前,必须标有指定名称"(PTC)"。此外,该名称不得包含“信托”、“受托人”、“信托公司”或“受信人”;以及
- 注册代理必须是有营业许可的持I类信托执照的英属维尔京群岛信托公司

除此之外,PTC不允许存在下列情况:
-在市民当中征求信托业务
-开展非“信托业务”的任何业务
-无执照情况下开展信托业务若它不是
a.“无酬劳信托业务”,仅在下列情况出现时符合该条件要求
i.支付给PTC的款项仅是在其就相关信托或转让履行受托人、监察人或管理人过程中所发生的成本和费用,不允许PTC盈利的情况;
ii.仅为专业董事的董事服务提供酬劳,与PTC无关,可以是通过共享所有权或其他方式;
iii.协助PTC的任何人均无酬劳。
b.“相关信托业务”,当出现下列情况时满足该条件
i. 相关信托或转让完全是公益情况
ii.信托或转让的所有受益人均与委托人有关联,或是其他公益机构;并且
iii.信托或转让的委托人不是受益人

注册代理要求

PTC必须有得到营业许可且持I类信托执照的注册代理。

注册代理需满足条件如下即PTC无论在其构成还是发展基础上均符合规定的要求。若注册代理产生如下观点即PTC不符合监管PTC的法定要求,那么它需要将这种不合规之处上报给英属维尔京群岛金融服务委员会。

作为注册代理,它需确保其在英属维尔京群岛办公室与每个PTC相关的下述记录副本的持续更新:
- 信托书或任何其它创建或证明信托的文件及任何条款改变的信托书或文件;以及

- 相关的参考资料,根据这些资料,PTC需满足以下条件即不得向公众征求信托,仅能实施“无酬劳信托业务”或“相关信托业务”。

PTC继承计划

设立PTC体系能够为高净值家庭提供量身定制的后代继承体系。PTC可作为多个信托的受托人持有不同级别的资产,每个信托均符合不同等级受益人的要求。

若不采纳有限担保,那重要的计划就要采用PTC股份制。若股份是完全由个人所有,那么在股份持有人个体死亡时,为实现股份,必须在BVI取得遗嘱认证。

在某些情况下,根据VISTA条例,在BVI目的信托中持有PTC股份是比较流行的结构机制。这避免了需在BVI取得遗嘱认证的需求,因为这一过程不仅旷日持久且需大量费用,尤其是在过世者并未在BVI留下遗嘱的情况。其次,若目的信托是在VISTA体制内设立,委托人可通过号称“办公室董事原则”指派、撤销PTC董事或为PTC董事支付酬劳。

PTC利弊

PTC在世界各地流行的几个优势和原因列举如下:
- 遵循与标准BVI商业公司相同的框架并拥有与标准BVI业务公司相同的关键特征,这使得它理解和维护起来相对容易。

- PTC保密性好。当设立BVI信托结构时,保密性要求完全合法。 BVI 可提供监管良好和成熟的公司和信托制度,使其成为PTC辖区的首选。

- 独立和银行受托人均不想为持有某些资产的信托担任受托人的情况时有发生,这是因为存在与该资产相关的风险或是有可能在经营业务方面缺少相关经验。此时,PTC常成为独立受托人所建议采用的方案。这种情况将会日益增加,因为独立受托人日益拒绝承担风险。

- 对一些高净值家庭而言,他们可能想要不同的受益人及正统的继承人持有不同的资产,或出于通过持有资产等级不同来区分受益人的目的,设立多个信托是他们更为实际的选择,这能够允许保护更多的资产。采用独立受托人可能会投入大量的成本和费用来维持这种量身定做的结构,而脱离了这一结构是实际上是可以盈利的这一事实。受托人费用对想要设立信托结构的家庭而言是普遍关心的问题。PTC会显著地降低受托人费用。

- 设立PTC会使得委托人或他们的受托顾问或家庭成员对由PTC所作出的决定持有一定程度的控制权。通过成为PTC董事会的一员,家族成员可以在需要的时候做出相应决定,且这些决定可以迅即作出,而无需经历独立受托人对决定进行仔细考虑的过程。在亚洲,在不同时区使用受托人可能会导致实施和管理问题并产生不适时的延误问题,尤其是当需要快速制定对日常业务顺利运营起到关键作用的决定时。

- BVI商业公司一直都风靡亚洲,因此当个人采用PTC时能够感到熟悉和舒适。因为大多数的个人都熟悉公司的运营,经营PTC因此就不是那么困难。若家庭或个人对运营PTC不熟悉,可请专业服务机构参与提供专业服务来协助PTC的运营和维持,同时在某些情况下,也可请他们协助各项管理任务。

在设立PTC前需考虑的几个弊端和关注点:
- 不应简单认为PTC是“家庭友好型”受托人,这一点至关重要。受托人的角色依旧是受托办公室,因此无论是PTC还是公司受托人,均需以必要的考察标准履行其职责。因此PTC以合适的方式来开展业务并以他们所必须的考察标准来管理信托是非常关键的。若不这样做,则可能违反信托义务而招致受益人的诉讼;

- 设立PTC结构的成本在第一年比较高,但之后就较为正常。PTC通常会由高净值家庭及个人所设立,因此在选用PTC时需谨慎考虑,因为在某些情况下,PTC的管理费用可能会超过该结构的获利。

结语

在有效使用PTC的情况下,它可以成为BVI信托体系强有效的元素。展望未来及当前的发展趋势,很明显在未来几年内,它们会持续风靡。亚洲家庭已开始意识到适当承继和信托作用以及保护身后财产及在未来保护和保存家庭财产的重要性。由于大多数高净值家庭在世界各地均拥有资产,找到能够保护所有资产的继承体系是非常重要的,BVI PTC结构将确保提供安全可靠的结构体系来实现这一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