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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信托缔造幸福家庭”

幸福的家庭都是相似的;不幸的家庭各有各的不幸。 - (托尔斯泰)

作为中国富户,如果有人向您介绍一个可提供众多利益的法律方案,包括将财富世世代代传承予受益人,您会欣然接受吗?这个方案,可以保存您的财富,免受债权人或离婚配偶的申索。这个方案也可以把您的私人资产〝隐形〞,不为外人知道,也就是说,财产会由一个离岸实体持有,而财富衍生的利益可供您指定的受益人所享用。此外,这个方案更可减免将会在中国推行的继承税。

欢迎进入离岸新天地,这里保证中国富户能找到适切的财富规划方案。

  1. 既然中国法律容许国内信托结构,为何客户仍然需要一个离岸私人信托结构?

虽然中国的信托法始于2001年,但暂时还未达到国际水平,它只可被视为一种商品及一种〝投资基金"的形式,却不适合于作为私人资产规划。

近年来,于离岸法权区所成立完善又稳固的私人信托基金,渐受中国公民爱戴。中国政府并无限制国民成立信托,促使中国人民的财富更趋国际化。因此,许多中国国民利用离岸信托,借以持有资产、继承规划,或作其他私人用途。

  1. 成立离岸私人信托,对中国的富户有什么好处?

离岸私人信托能提供一糸列的好处,其中包括:

资产保护 - 此为其中一大好处。一个结构恰当的信托,可作资产保护,免遭受下列情况的索偿:(a) 免受债权人的申索(例如: 破产,董事或专业责任); (b) 离婚配偶资产索偿; 及(c)个人遗嘱申索。

继承规划 - 在中国,累积财富对于继承规划而言面对重重新的挑战。举例来说,有些特殊的家庭会出现供养〝多妻〞及〝多户〞的情况。财富的主人,会想在他离世后,继续保障子女及后代的教育、生活及医疗需要。现在许多人不想因死板的"强制继承权"而不能照自己的心意分配资产给后人。一个结构完善的信托能提供多样化及灵活的继承规划。

税务策划- 离岸信托,可作为对税务安排的一个不错选择。一个结构恰当的信托能大副度减免入息、资产增值、继承、馈赠及印花等税项。

灵活运用- 离岸信托提供有效机制,保障年幼子女,年老长者及残疾人士的福利。个别人士,亦希望保存家族财富,于在世时适当地操控及分配资金,传承后代。

  1. 成立离岸私人信托后,客户的资产是否会向公众外泄?

所有离岸信托的资料无须公开登记。

信托为私人的法律行动,其中〝委托人〞将资产转移至〝受托人〞,而受托人须为〝受益人〞妥善管理及运用该笔资金,无须将契约及相关文件存档,因信托赋予受托人资产管理及监控的权利。

受托人有绝对保密的法律责任。只有委托人及受托人知道受益人的资料。

离岸信托提供立遗嘱以外的一个选择,最大的好处是无须向公众披露任何详情。许多法权区在遗嘱认证的程序中,税务官员通常要求将去逝者资产逐一列出,以便作缴税评估。此程序无疑会泄露家族资产的详情。

  1. 如果家庭的需要因时间而改变,离岸私人信托的储备可否调整?

受託人會擬定一份意向書,列明委託人對受益人的儲備安排。意向書內容可隨時修改。事實上,我們建議委託人每年與受託人回顧該份意向書,並按當時的需要修改內容。契約所列出的儲備也可以作出調整。

  1. 离岸私人信托会给予客户即将结婚的子女什么利益?如不幸要离婚,信托能否保护客户的财富?

一个恰当的离岸信托有资产保护的作用,能保障客户的资产。若规划得宜,信托可保护资产,免受子女的离婚配偶申索。然而,客户应在结婚前寻求法律意见,以免信托内的资产被界定为婚姻资产。客户亦可向资深的受托人求助,拟定在西方民事法庭极普遍的婚前协议书。

  1. 离岸私人信托能否帮助客户的家庭处理喜欢花钱多于赚钱的子女?

中国内地家庭可向在香港、台湾及西方等较为熟悉信托的家庭借镜,因他们都知道如果有〝挥霍无度”的子女,信托会是一个好的方案,让委托人随自己心愿去分配财产。

信托为子女、孙子女、亲属及朋友在各方面的需要作准备,如大学学费、医疗保健及生活开支等。信托可年年发放资金予受益人,直至委托人认为受益人心智变得成熟,懂理财之道之后,方给予所占的余额,并终止该信托。委托人也可以成立永久基金,为世世代代的后人谋福祉。

 7.如中国实施继承税,离岸私人信托可以怎样帮助中国富户家庭?

过去十年,中国政府不断探讨推行继承税的可能性。继承税通常分财产税及馈赠税两部分,两者皆由受益人缴纳。现时有100多个国家实施继承税,虽然香港在2006年废除有关税项,但其余的亚洲国家,包括台湾(10% 财产税)、日本(滑移税率至55%)及南韩(固定税额,滑移至50%)仍奉行继承税。

如果中国推行继承税,许多后人或继承者就要缴纳庞大的税款(以人民币计算),才可以领受遗产。虽然法例仍然在草拟阶段,但某些细则已经公开,包括建议的豁免门槛(800,000人民币),滑移比例使越富有便越高税率,而且规定税款须在三个月内以现金缴付。

一旦新例实行,中国富户便应考虑采用适切的信托方案,为资产保护及继承规划作出最佳的保障。无论采用什么对策之前都应征询合适的法律意见。

  1. 除信托外,还有没有其他方案?什么是基金会?

信托为英国普通法的一个法律概念,而基金会为民事法的一个概念。

私人基金会的宪章须公开注册。虽然过程不免要向公众披露基金会某些资料,但其好处在于使私人基金会获得'独位法律实体'的地位。

一个私人基金会,有自己的基金局管理及监控,这与一家公司的董事局甚为相似。中国法建基于十九世纪德国的民事法则,包括基金会概念,与私人信托比较,中国客户可能对基金会更为熟悉。

总结

中国近代私人财富增长惊人,如何守富成中国富户的一大挑战。国内发展迅速,无论在法例、经济及金融体系,皆经历重大改革。

在法律及其他情况许可下,成立离岸信托不失为精简财富的良方。以下因素凸显了离岸私人信托作为灵活及全面的方案:

  • 离岸私人信托历史悠久,为中国,甚至大中华、亚洲及其他各地的家庭,提供证实有效及使家庭和谐共处的方案;
  • 离岸私人信托提供上述各种好处,在现代思想开明的中国,实为守富的最佳方法之一;
  • 离岸私人信托迎合渐趋国际化的中国家庭需要,他们在海峡两岸建立起多元化的生意王国,更有子女移民及迁徙到别国。因移民及子女教育的需要,这些家庭不得不寻求守富的最佳模式;以及
  • 中国客户比以前更积极与两岸受托人及顾问沟通,而两岸受托人及顾问会按照个别客户的家庭情况,提供适切的解决方案。

从中国客户的角度来看,实在大有理由去考虑精密的计划来保障家庭未来的和谐及繁荣。这正正驱使您需要积极考虑选用离岸私人信托结构所带来的各种好处。

巫利安律师为丰瑞管理服务(香港)有限公司的执行总监及信托部主管。在巫律师的带领下, 我们资产管理经验丰富的团队, 积极为东亚高资产值的客户, 提供服务。服务范围包括资产规划, 基金及信托的成立。

巫律师在澳大利亚成长及接受教育,先后取得法律学士及投资法律硕士。巫律师在港执业后,从事法律工作超过20年之久,其间为港澳及国内客户,担任法律顾问,提供専业意见及服务,主要范围包括成立离岸公司及信托基金。

巫律师处理有关离岸法律事务,经验丰富,对英属维京群岛、开曼、百慕达等羣岛的法例,更了如指掌。巫律师亦为英格兰,韦尔斯及澳大利亚的注册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