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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英属维尔京群岛建立公司

作者:Frances Emery.

在许多人的回忆中,英属维尔京群岛曾经是向中国内地进行推介的第一批离岸司法管辖区之一。这发生在20世纪90年代,也正是中国经济改革的初期。当时,香港仍然在英国的统治之下。有些人认为,这一切让英属维尔京群岛有些幸运。但是,另一些人会说,这简直是天大的好运。现在如果你和任何一个中国人交谈,你会发现英属维尔京群岛几乎就是离岸金融的代名词。因此,你可能会更同意后者的观点。

英属维尔京群岛在中国市场开了个好头,这在一定程度了帮助该司法管辖区吸引了大量来自中国的投资者,这些投资者希望利用离岸金融中心来更好地管理他们的财产。如今,英属维尔京群岛是中国外商直接投资的第二大来源地,仅次于香港。据报道,截至2009年6月总计有58亿美元的投资通过英属维尔京群岛进入中国内地。但是,仅仅凭借在进入时间上的优势无法确保英属维尔京群岛成为世界上领先的离岸公司中心。如果无法依靠各种卖点的组合来吸引来自世界各地的投资者,英属维尔京群岛就不可能获得现有的成功。

在该司法管辖区现有的优势中,最吸引中国投资者的是从2010年底开始,英属维尔京群岛的公司被允许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永晖焦煤股份有限公司于2010年10月在香港进行了首次公开发行(IPO),募集了大约4.73亿美元。专家当时预测,这些新的条件将会提高该离岸中心的地位,改善投资者对该司法管辖区的看法和信心。如今看来,它几乎已经做到了这一点。
据报道,在全球离岸公司中,有多达42%的企业成立于英属维尔京群岛。该司法管辖区中约有70%的企业由亚洲投资者所拥有。英属维尔京群岛商业公司(BC)是该司法管辖区最抢手的离岸工具。专业提供企业和信托服务的国际律所Walkers集团最近发布的一份报告写道:“没有其他离岸公司工具在亚洲的影响力比得上英属维尔京群岛的英属维尔京群岛商业公司(BC)。”

对那些希望注册企业的中国投资者来说,英属维尔京群岛商业公司目前是最流行的选择,他们能够使用这种结构来进行离岸投资以及在大陆的在岸投资。中国投资者喜欢商业公司简单的注册流程,申请人可以使用中文来为公司命名,只需支付象征性的费用。在英属维尔京群岛注册公司是非常简单的,整个过程在一天之内就可以完成。这里没有最低资本要求,最先进的科技让所有注册和注册后的申报流程通过电子化的方式进行,这进一步帮助客户减少了麻烦,同时提高了效率。建立英属维尔京群岛成立公司的费用是具有高度的竞争力,这意味着只要花费不到500美元,投资者可以在24小时内建立一家属于自己的离岸公司,也不需要离开自己在本土的办公室。

事实上,就管理商业公司而言,业主根本无需离开本土。这里没有法律规定要求董事召开年度股东大会,不要求企业提交经审核的帐目,也无需拥有常驻董事。英属维尔京群岛的公司可以在世界上的任何地方进行管理。

对建立离岸公司来说,减少税收负担是最重要的激励机制之一。因此很自然的,在投资者选择公司的注册地时,税率成为了他们主要考虑的因素之一。在这方面,英属维尔京群岛公司有绝对的吸引力:除了很少的例外情况,投资者无需支付所有的地方税(包括所得税、遗产税和资本利得税),也不会被征收任何形式的印花税。而2009年12月,英属维尔京群岛与中国签署了免双重征税协定,这进一步帮助中国投资者减轻了他们的税务负担。

全球领先的、提供国际法律服务、信托、公司和基金管理服务的Ogier公司发现,房地产控股工具是中国投资者最喜欢使用的离岸结构之一。这种结构让投资者能够受益于免征印花税、税务透明度提高、流动性增强以及其他的财税效率,同时也让商务人士有能力来管理和控制房地产投资工具,而无需负担地方所得税或预扣税。房地产控股结构通常采取离岸公司、有限合伙企业及单位信托基金的形式,有时也会采用私人信托和有限责任合伙的形式。Ogier公司的一位专家解释说:“随着越来越多的中国人登上世界舞台,他们正在寻求机会购买海外购买房地产,离岸公司或信托基金能够为持有这些资产提供一个实用又实惠的工具。”

谈及英属维尔京群岛商业公司在亚洲的普及,Walkers集团表示:“商业公司同样被广泛地用于企业债券的发行(发行人或担保人),商业公司在兼并和收购中被作为收购方或者目标实体,而在私人股本投资中,金融家会使用商业公司确保其资产的安全性。我们也看到我们的客户在飞机或船舶融资结构以及大型抵押融资中使用商业公司。最近,我们已经看到商业公司已经成为香港证券市场合格的上市工具,而高净值人士的私下交易(比如购买豪华房地产)仍然在继续。”

英属维尔京群岛商业公司的多功能性是它们能够保持动力的原因之一。Walkers集团指出,亚洲大多数的企业集团都在使用商业公司结构,看起来越来越多的公司会采用这种结构。我们无法获得更新的数据,截至2010年初,已经有近80万家商业公司注册于英属维尔京群岛,其中约有50万家企业是在英属维尔京群岛2004年通过创新的商业公司法后注册的。
当然,这种对信息的限制保护了投资者的隐私。英属维尔京群岛致力于保护投资者的隐私。已经注册商业公司的投资者无需向该司法管辖区的企业事务注册处提交组织架构或者会计信息。Kristy Calvert是一名经验丰富的国际律师,她来自上海并且Ogier在那里的客户关系办公室的负责人。她指出,英属维尔京群岛对保密性的重视是其吸引投资者的主要因素之一。她解释说:“实益拥有人没有公共记录及股东代理人的使用可以确保完全的私密性。在绝大多数情况下,董事没有公开的记录。”

虽然英属维尔京群岛商业公司拥有很高的知名度,该司法管辖区仍然继续在寻求方法来进一步提高竞争力。英属维尔京群岛于2004年实施了具有开拓性的商业公司法,仅仅三年后,它又推出了私人信托公司(PTC)。 常驻英属维尔京群岛的私人信托专业、Ogier公司的合伙人Zac Lucas解释说:“从历史上看,客户使用英属维尔京群岛公司主要作为控股公司。然而,最近几年,私人客户发生了转变,他们开始要求更为复杂的产品来构建自己的财富。鉴于他们对英属维尔京群岛非常熟悉,这里建立公司很经济实惠,周转时间又很快,英属维尔京群岛非常适合满足他们的需求。(它)于2007年推出了私人信托公司。”

与商业公司类似,私人信托公司的特性包括没有最低资本要求、没有义务拥有常驻董事、没有审计师的要求,以及在注册私人信托公司前无需获得英属维尔京群岛监管机构的批准。然而,私人信托公司本身有一些独特的要求。公司只能从事无酬的信托业务或相关的信托业务,比如当受益人是一个慈善机构或者与信托授予人有关系的情况下,担任信托的受托人。

私人信托公司的特点还包括它能够让投资者更为有效地控制他们的资产。其中的一个特点是私人信托公司的股份由英属维京群岛特殊目的Vista信托基金持有,让客户执行相关规则,能够掌控私人信托公司董事会董事的任命和免职。英属维京群岛特殊目的Vista信托基金同样拥有“孤儿所有权”的优势,这意味着实益拥有权并不地属于任何单一的个人。

根据2011年8月经合组织发布的英属维尔京群岛同行评审报告显示,截至2011年5月,该司法管辖区已经注册了718家私人信托公司。Lucas先生表示:“这表明,在与其他国际金融中心相比,英属维尔京群岛在私人信托公司注册方面是全球领先的司法管辖区。”他指出:“英属维尔京群岛公司的主要用户是那些在新兴市场国家注册的公司或者在那里的本地公司,尤其是来自中国的公司。他总结说:“无论是特性还是结构,它都拥有广泛的吸引力。鉴于这些因素,再加上中国客户对英属维尔京群岛非常熟悉,建立和维护私人信托公司的成本又很低,以及英属维尔京群岛公司注册的优势,我们预期市场将持续增长。”

该司法管辖区稳定的政治和法律体系、灵​​活的立法和致力于保护客户的承诺、以及其所能提供的私密性都帮助它在离岸金融市场的竞争中保持领先的位置。但是展望未来,对英属维尔京群岛非常重要的是确保能够维持它的竞争力。市场观察人士预计这个司法管辖区将越来越多将眼光放在前往新兴市场的中国投资者身上。针对拉丁美洲市场的投资正在呈现显着的增长趋势。对那些投资拉丁美洲又希望获得税收效率的人来说,英属维尔京群岛投资工具是值得信赖的选择。在拉丁美洲,对自然资源的需求正变得越来越旺盛。

Maples and Calder 律师事务所拉丁美洲的联席主管Kieran Walsh告诉记者:“就针对亚洲市场的投资工具而言,英属维尔京群岛已经是非常受欢迎的司法管辖区。出于相同的原因,亚洲市场认为英属维尔京群岛是建立投资拉丁美洲的工具的理想司法管辖区。”只要亚洲每年创造的高净值人士数量仍处于领先地位,英属维尔京群岛似乎没有什么可担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