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eb Analytics

按过滤器搜索


EN

昂首迎接新挑战

作者:Frances Emery

“离岸”这个词有很多种不同含义,可以说,世界上有多少个自称为“离岸金融中心”的金融辖区,“离岸”这个词就会有多少种不同的含义。同样的道理,要精确定义什么是“离岸金融中心”也不再像过去一样容易,“离岸”概念本身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而且还会继续快速演变。

今天,经济学家和行业专家达成的一项共识就是无法赋予“离岸”一个不容变更的定义。当然,很多离岸辖区都有独立的法律体系,通过此种体系,非本地公司只要不在本地经济体内进行贸易,它们可以享受到较轻的税务负担、宽松政策所带来的便利以及高度的隐私保护。但是,“离岸”一词也经常用于描述一个与“既定”(或者已经毫无争议地得到认可的)离岸辖区拥有某些共同特征的国家或区域,即优惠的税收和监管体制。

香港就是一个例子。香港可能是世界上最大的离岸人民币交易中心,其所采用的“一国两制”也是独一无二的,但从严格意义上来说,它并不是一个离岸辖区,因为它没有对岸上公司和离岸公司进行区分。但是因为香港的税收相对较低,对外国收入不征收任何税款,它经常被国际投资者当作离岸辖区对待。

无法明确定义离岸行业的另一个因素就是普遍缺乏与税务规划实践相关的知识。在普通公众眼中,过去几年时间里,离岸金融中心在很大程度上已成为避税的同义词。危言耸听的主流媒体在这中间扮演着一个重要角色。不幸的是,除了危言耸听以外,此类媒体几乎总是被错误的信息误导,其中一个原因就是忽视或混淆了逃税和避税之间的区别。

逃税——几乎每个人都依稀了解国际投资界具有无可否认的复杂性——是一种未依法缴纳应付税款的违法行为,总的来说,它在世界上任何地方都是一种犯罪行为。相反,避税则是以合法的手段将税务风险降至最低(在投资人圈子里经常称为减轻税务负担)。尽管避税是完全合法的,但它却引起了政客们的不悦,至少是在公共领域,所以避税会成为造成大部分问题的根源,这一点也不足为奇。

自由与繁荣中心政府事务部主管Brian Garst和华盛顿卡托研究所高级研究员兼自由与繁荣中心董事会主席Dan Mitchell合著了一篇论文,其中简洁恰当的解释道,“政客几乎不会在促进增长方面上心,他们本身经常就是促进增长的障碍。他们更关心增加税收收入,然后可以利用这些收入积累个人的权力和声望”。尽管事实证明,低税率是一种通过鼓励人员多工作、多省钱以及多投资来奖励生产行为的方式,且“糟糕的税务政策”可能严重阻碍经济的发展,但全世界各地的政客都钟情于惩罚性的税收政策。   

Garst先生和Mitchell先生将税收竞争视为一种机制,“在这种机制中,经济增长为人们带来的利益可能会产生政治层面上的影响,至少是在一定程度上”。金融辖区之间的税收竞争可能致使政客在推行惩罚性政策时遇到更多的困难,实际上,税收竞争为政客提供了采用惩罚性更低的税收政策的诱因。

在某种程度上,当个人和企业(不论是实体或财务意义上)搬迁到具有更优惠税率的其他辖区时,就会发生这种情况,他们可以通过这种做法向自己的政府施加压力,敦促政府削减沉重的赋税。这种压力被证明是非常有效的:拒绝竞争的国家经济损失惨重,欢迎竞争的国家高歌猛进。

衡力斯律师事务所的合伙人及银行与金融全球事务组主管Colin Riegels对此种情况背后的政治学因素给出了进一步的解释。“公众对离岸业务的认知大部分(即便不是完全)都与税收相关,这也是民主国家经常会鼓励的一种观点,因为通过这种方式,他们可以承诺提高税收收入,且并不是通过查处‘偷税漏税’来增加税收。也正是这种认知推动了美国《海外账户纳税法案》等立法的通过。但是,大部分经济体都承认,实际上,通过这种方式,预期能够增加的额外税收收入微乎其微”。

不仅仅是打击所谓“偷税漏税”之类的方法不起作用,反逃税说辞的绝对权力本身也会产生远超离岸行业的碰撞效应。其中最极端的方式之一就是通过《海外账户纳税法案》立法,这一法案的问世被不少人认为是掀起了国际金融界的剧变。

《海外账户纳税法案》(FATCA)是美国的一部全球性税法。2010年,美国颇为低调地颁布了这部法律,但是在四年后当它完全发挥效力之时,全世界都开始感受到其绝对权力的影响。《海外账户纳税法案》要求:如果在外国银行开户的美国公民拥有超过50000美元的资产,外国银行就要向美国政府披露此类账户的所有信息。金融机构不遵守此类要求可能导致其被强行踢出美国市场,这自然给全世界各个国家都造成了很大的压力,它们没有多少选择的余地,只能遵守这项恃强凌弱的法律,已经有八十余个国家同意遵守此项法律。《福布斯》撰稿人及税务专家Robert W. Wood解释说:“《海外账户纳税法案》规定的30%的税率以及踢出美国市场的做法对任何选择遵守这一方案的人都会是一场严重的灾难。如果接收者没有提供与美国账户持有人相关的信息,外国金融机构就必须扣缴30%的税款。这是一个简单的选择题,这也是为什么所有人都选择遵守。”

Garst先生和Mitchell先生认为美国是在使用《海外账户纳税法案》维护自己将国内税法强制推行到整个世界的普遍权利。“《海外账户纳税法案》意在使用一种天网式的间谍机制打击逃税,而为世界所造成负面成本很可能会远远超过它为美国政府带来的收入的增长”。

《海外账户纳税法案》等立法对离岸行业造成了重大的挑战,在离岸行业中,银行业务的隐私权一度是招徕离岸财富的核心吸引力之一。但是,离岸行业并没有将这些加剧的限制和监管(《海外账户纳税法案》仅仅是一个例子)视为其未来成功的阻碍,而是迎接挑战,调整自己,适应全球金融市场的改变以及客户要求的改变。

“一定要记得离岸业是一个不断演变的高流动性行业”,衡力斯合作伙伴Colin Riegels解释说,“人们在谈到‘离岸公司’时,似乎把它当成一种静态的单一概念,但是此类公司所使用的方式却频繁发生着快速的演变。”

税务计划无疑依然是客户成立离岸公司时设定的目标之一,但是正如Riegels先生所言,“讽刺的是,大部分熟悉离岸行业的人都会告诉你,时至今日,出于税务规划目的而使用离岸结构的情况越来越少了”。拥护《海外账户纳税法案》的人显然不在乎这种讽刺,他们坚持要根除他们所想象的全球税收系统中的诸多漏洞。“十年之前,税法中可能存在促成跨境避税的漏洞,但在现代税法中,这些漏洞本来也就不复存在了”,Riegel先生解释说,“但是,不论在现实中的真正地位如何,公众对离岸业务的认知就是主要(即便不是完全)与税收相关”。毫不意外,政客们拥护这种认知,并藉此展开行动。

“2014 Global Incorporation Guide”发布一份非常直白的声明: “尽管将收入和资产纳入离岸公司可以实现(合法)避税,税收最小化也是创立离岸公司的主要原因之一,但它绝对不是离岸公司数量如此之巨的唯一理由。”

但是,如果税收规划不再是成立离岸公司或开展离岸金融的最受欢迎的理由,那到底是什么让全世界千百万人对离岸公司趋之若鹜?Riegels先生解释说:“人们设立离岸公司的原因众多,而这些原因会随着时间而发展变化,有时候还会变化很快。” 衡力斯是最大也是历史最悠久的离岸法律事务所之一,作为该事务所的合伙人、熟知英属维尔京群岛、开曼群岛和安圭拉法律的从业人士,Riegels先生完全有资格描述离岸行业所发生的变化。“20世纪90年代,当我首次从事离岸业务之时,大部分的公司在很大程度上都是税务驱动型的。现在,我们以税收为焦点的行为少得多了,反而越来越多地追求监管套利或结构灵活性。”

他提到了目前与他的执业活动相关的三个金融辖区:英属维尔京群岛(BVI)、开曼群岛和安圭拉岛。“如果您给(这些)金融辖区内使用的典型离岸公司拍一张快照,可能就会发现:BVI——控股公司结构、合资企业、私人财富持有工具和渠道融资工具;开曼群岛——投资基金、私募股权、上市工具以及合资企业;安圭拉岛——主要是私人财富持有工具和渠道融资工具,寻找更低调辖区的人员所追求的典型特征。”

对更低调辖区需求的增加是离岸行业中另一个相对较新的变化。在描述反逃税活动数量增加的影响时,Riegels先生说道,“在全球行业内部,这已经引起了某种程度的变化,将业务从更广为人知的辖区转入更低调的辖区”。

总的来说——Riegels先生强调了要概括一个如此大国的难度——中国客户依然倾向于认为更知名的辖区更具有吸引力。“在满足离岸结构要求方面,中国客户似乎尤其钟情于英属维尔京群岛和开曼群岛的公司。这些辖区对客户最有吸引力的两个特征是:对客户金融事务隐私性的保护以及这两个辖区作为两大顶尖离岸辖区所享有的较高声誉。

离岸公司在市场中的使用范围很广,所以要概括中国大陆地区最受欢迎的离岸工具类型是一个棘手的问题,但是Riegels先生提出,“从中国客户身上,我们发现了很多更有趣的离岸结构,它们都涉及跨境股权投资;要么是美国或其他外国基金在中国投资,要么是(越来越多的)中国投资人寻求在发展中经济体中的机遇。”它本身并不是离岸公司,但是“在私人股权领域,开曼豁免有限合伙企业也被证明是一个极其流行、极其灵活的工具”,他补充说。

另一个得益于其在中国和国际上良好声誉的辖区就是毛里求斯。Premier Financial Services公司(一家快速发展的管理和信托公司,获得毛里求斯金融服务委员会的授权并接受其监管)董事Sanjeev K Lutchumun认为印度洋岛屿对投资人是有吸引力的。“毛里求斯,作为一个久负盛名的国际金融中心,通过其创新性的现代法律框架、合格的/多语种专业人士以及本地和国际银行的混合为投资人提供优质的服务。”从作为全球商业平台的角度来看,该辖区通过公司成立、信托和基金等方式,同时提供了与税务相关及与税务无关的优势。“除了较低的公司税以外,毛里求斯对于股息、利息、版税的支付不征收任何预扣税,也不征收资本利得税,没有外汇管制”,Lutchumum先生说道,“公司的活动可能包括跨境投资、国际贸易、基金管理和其他金融服务。”

其中中国投资人特别感兴趣的是毛里求斯地处亚洲与非洲的交叉路口,不论是地理位置还是金融地位。“中国投资人可以利用毛里求斯与42个国家签订的双重课税协议(DTA)、投资促进和保护协议(IPPA)以及其他双边协议”,Lutchmun先生指出。作为非洲唯一公认的国际金融中心,毛里求斯还拥有进入非洲的战略通道,毛里求斯在各种组织(包括SADC、COMESA、AGOA和AU)中的成员身份意味着中国投资人也可以从进入非洲市场的有利条件中获益。

和注意到行业持续变化(其中很多都是因为对离岸金融中心关注的增多以及反逃税活动数量的增长而导致的)的Riegels先生一样,Lutchumun先生也注意到了这种转变。“现如今的趋势是大型经济体推行多种打击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BEPS)的措施”,他解释道,“我们已经看到了美国的《海外账户纳税法案》、印度的《一般反避税条款》(GAAR)——尽管仍然会维持一段时间——以及一种类似的英国GAAR类型”。结果,地方规章制度正在收紧,新的法律正在颁布,与新兴和发达经济体签署了多种不同的税务信息交换协议(TIEA)。“但是,注意到毛里求斯依然吸引着高端的优质企业,这一点令人欣喜。”

Riegels先生也表达了类似的感受,这种乐观主义的特性与高知名度的离岸金融中心相关。“并不是所有由公开而引发的改变都是对离岸业务不利的”,他解释道,“执行及维持更高的监管标准一直都是外国政府参与的一部分——这也具有剔除业内某些底层供养者的良性副作用,还可以有效地提高新进入者的壁垒,保护现有市场参与者。”

自从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经合组织)开始加速打击洗钱和避税的活动,加强监管带来的一个不可避免的结果就是对合规功能需求的增加,从一点来说,它目前也是离岸行业公司要承担最大的成本之一。

根据Garst先生和Mitchell先生的说法“经合组织正承受着美国通过《海外账户纳税法案》所造成的国际金融剧变。”他们将《海外账户纳税法案》称为美国对财政主权的攻击,认为该法案给“全球金融行业带来了繁重且昂贵的负担”,他们推测经合组织会被该法案的大胆需求所刺激。实际上,2013年7月莫斯科财长和央行行长会议的总结公报中正式认可了《海外账户纳税法案》是推动多边框架中自动信息交换的催化剂。

但是,离岸金融中心的发展不会因为限制的提高而减速。它们可能要面对官僚制度的增加,但针对成立公司等流程的效率几乎不会有任何影响。根据Riegels的说法,“在我从业的三个金融辖区[英属维尔京群岛、开曼群岛和安圭拉岛]内,对于设立离岸公司几乎没有具体的要求。这些辖区都不要求有意创立公司或者担任公司董事或股东的个人为辖区内的居民或本人出现在辖区内。出于反洗钱的要求,所有国家一般都会要求创立公司的个人提供基本的客户身份文件,但是大部分服务供应商都非常善于处理这一程序。”

在概述在毛里求斯创立离岸公司的要求之时,Lutchumun先生解释说所创立公司类型的不同,具体的要求也会有所区别。“作为一般原则,我们会要求:1)实体负责人的合规文件,包括护照复印件、地址证明、银行推荐信和个人简历;2)带三年预期的企业计划,提供拟定活动、客户类型、产品、服务、目标客户位置以及运营模式的详细信息”。

可能与英属维尔京群岛或开曼群岛相比,在这里创立离岸公司的要求会略微多一些,但是根据Lutchumun先生的说法,毛里求斯提供“更成熟的产品和高水平的服务”。创立GBC 1类或2类公司依然比较快捷方便,平均需要四到五个工作日的时间,前提是所有尽职调查程序都能顺利的完成。

Reigels建议说,如果要创立离岸公司的客户没有过于复杂或与众不同的要求,那么“公司可以在24到48个小时的时间里成立。创立时间延期的最常见原因就是为了完成合规义务,通常需要花费更长的时间获得必要的客户身份文件。”

考虑到离岸行业不断变化的特征,毛里求斯有意演变为一个地方性投资平台,吸引全球参与者将毛里求斯作为进入非洲的通道,Lutchumun先生如是说。为了实现这一目标,要采取的一项措施就是通过进入特别的金融行业刺激计划,推广“资产和基金经理”产品,吸引国际资产和基金经理将自己的管理部门搬到毛里求斯。其他的措施涉及到促进在非洲投资的方式,包括重新定义毛里求斯非洲基金有限公司的责任,聚焦于各个非洲国家的特别经济区。

Reigel先生采用一种广泛预测的形式,对在该金融辖区内成立离岸公司的发展和趋势做出了评论:“离岸领域是一个不断演变的领域。任何一年,一月的情况与十二月的情况就可能有所不同,甚至才到四月就会发生变化。不断变化才是为一个永远存在的特征。在更广泛的转变方面,我认为在过去几年里,我们已经注意到了监管和合规标准的不断提高,而且未来这种情况很可能还会延续。(这并不局限于离岸行业,我认为这只是现代商业的一个总体特征)。和任何其他地方一样,更多的监管意味着更高的复杂性,对于有能力更好地针对这种不断变化的复杂性为客户提供咨询的服务供应商而言,这种情况显然会给他们带来好处,而对于不熟悉这种复杂性或缺乏经验的人来说,这就是一种不利。”

对于最重要的特定趋势之一:中国货币的自由化,两位离岸专家也为离岸行业以及全球金融行业提供了发人深思的见解。

中国正在进行着人民币的自由化,其影响之一就是中国公民将货币转移到国外的能力提高了,确实降低了对银行隐私性以及其他特别优惠的离岸政策的要求。对于其对离岸行业的影响,经济学家尚无定论。但是Riegels先生并没有将人民币自由化视为一种对离岸行业的威胁,反而表达了其对发展的乐观态度。“本质上,离岸行业主要是基于跨境的货币流动。因此,只要能增强全球五分之一人口在国际范围内转移货币的能力,那么任何类型的自由化都只可能是一件好事。对于其可能对行业产生的影响,有些人做出了一些相当大胆的预测,其中一些可能会被证实是正确的。但它到底是一次工作流的轻微增长,还是1997年香港回归之前我们所经历的大爆炸,只有时间才能告诉我们答案。”

Lutchumun先生以其对毛里求斯地位的强大信心附和了这种乐观的看法。“过去几十年的持续增长已使中国成为最大强、最富有的经济体之一。中国诞生了大量本地富豪家族,每个月都会有新的百万富翁和千万富翁的出现。中国的新一代,包括公司和高净值人士,目前都在观望国际投资机遇以及更具附加价值的产品和服务。我们慎重地对自身进行了定位,就是要吸引这些新的资金流,我们预期在未来几年里,在毛里求斯成立的中国公司的数量会大幅度增加。对人民币监管的放松无疑会促进这种发展,为毛里求斯的全球商业部门提供更多机遇。

对于离岸行业的拓展范围,有很多有趣的趋势。在经合组织和《海外账户纳税法案》迫使下发生的改变已经证明了它适应逆境的能力。尽管离岸环境必然会面临新的挑战,但我们可以自信地认为离岸行业会勇于迎接这些挑战,继续开辟出一条积极演变的道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