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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托与基金会——中国家族和高净值人士的财富管理新手段

在这份报告出台的时候,中国经济的增速随着全球经济不确定因素的增加而趋于放缓。中国经济在明显放缓的同时,国家也把今年的GDP目标调整为7%,但一些分析家和经济学家则认为中国的经济增长速度其实应该是在3%到5%之间。股票市场的震荡始于六月份,且还在经历着前所未有的调整和危机。这些都证明中国的资本市场,经济环境和总体金融系统有诸多问题需要及时应对。

但即使中国经济确实在强行硬着陆,中国的富人数量仍在继续增加,高净值人士(资产超过100万美元)和超高净值人士(资产超过3000万美元)的人数不减反增。

中国的亿万富翁数量,根据福布斯2015年的报告,是世界排名第一的,报告声称中国在今年新诞生了71位亿万富翁,中国的亿万富翁总数高达242人。根据《2014-2015年中国超高净值人士报告》,中国大陆最低资产达到5亿元人民币的人数已经超过了17000名。中国超高净值人士在今年的数量,根据《胡润百富》的数据,已经达到了15年来最高。

报告显示大部分上榜的富翁为企业家、房地产开发商或专业投资者。他们中大约300人的净资产至少有100亿元人民币,大约5100人的资产介于10亿元和20亿元人民币之间。其余富豪的资产也达到了5亿元和10亿元这个区间。

事实上,这些富豪中有超过80%的人有意向在未来向海外投资,其中有一半已经在动手实施。随着财富的稳定增加和国内市场不确定性的加剧,富有的中国人发现,海外投资的回报更丰厚且能更好地扩大他们的投资组合。

在不断挣钱的同时,中国富人还在西方很多国家的房地产市场上大笔投资。投资去向的最大目标国是美国,这一现象将会持续下去甚至在不久的将来愈演愈烈。中国股票市场上的大笔资金将会奔逃而出,投向更为安全稳妥的地方,而美国的房地产市场是为数不多的风险中等而回报丰厚的市场之一。

加州是中国人最为趋之若鹜的,但高昂的价格则削弱了需求。德州对国际房地产投资者需求来说排名第三,仅次于佛州和加州。这些州都很受中国人的欢迎,这也得益于这些州的高就业率和教育资源。

中国的购房者从去年开始已经在美国注入了286亿美元,比加拿大人的花销翻倍还不止,根据美国国家房地产协会的数据,加拿大人是美国物业的第二强劲买家。

另一个吸引中国富人投资的主要国家是澳大利亚。一个几乎四万亿美元的市场正激发中国人的狂热需求,澳洲也是中国人最为青睐的房地产市场之一,而澳元的贬值也对海外购房者的吸引力剧增。中国的开发商上个月(8月)席卷了墨尔本15个由CBRE集团出售的地产项目——是这个地产经纪公司每月销售额的五倍之多。其中大部分的交易在上海上证指数狂泻之后达成。

很明显,中国人正在海外寻找一切能够让他们规避税收,同时兼顾信息保密的更多样的金融投资项目。

他们却唯独对信托和基金会心存疑虑,因为这两个金融架构在中国鲜为人知。但是信托和基金会对中国富人来说,是保护他们的财富不受离婚、破产、争议影响,且能在合法的前提上向下一代传承财富的最佳工具。

信托是什么?为什么如此重要?

信托的最权威解释是:“一个信托关系,规定一个人(受托人)为另一人的利益(受益人)而拥有财产的所有权(信托遗产或信托资产)。”

信托是一个控制权和法定所有权从受益人所有权分离的架构;因此至少一个人和/或一家公司承诺以让另一人(受益人)获益的方式来持有和管理资产或物业。

信托架构中的其它当事人包括贡献初始信托资产(可以是任何东西,包括一张10美元的现金钞票或一栋房子)的“委托人”设立信托,和一名通常来说有权力指派、替换和撤销受益人的“指定人”。

信托好比您和您的汽车。汽车受驾驶员(受托人)控制来行驶和搭载乘客(受益人),驶向目的地(当信托结束时,或“被授予时”),而车上的行李或货物(资产和物业)则被卸下并再次交付给乘客。在行驶期间,货物被小心看管,乘客有时候也会得到分发的食物和饮料,如果车票里包含上述服务的话。

设立信托的最大动机之一是信托是用来保护资产的。物业和资产可以被转入信托来获得针对债权人的保护,以求保护这一遗产直到受益人足够成年后重新合法拥有,或者被用来把值钱的资产从有可能官司缠身的贸易公司中分离出来。

如果正确设立,信托能帮你合法地降低纳税负担。但这是一个灰色地带,各国政府一直都在寻找填补漏洞的机会。因此问题的关键是和理解各个金融辖区政策的专业人士合作来寻找这些漏洞。

中国富人的离岸信托

中国的法律不允许设立真正保护和分离资产的私人信托。由于政策和税务立法的断层,特别是没有信托注册系统的存在,中国人要在本国设立信托非常困难。如果资产不能在本国被分离,最富有的中国人将会在海外设立家族基金会。许多人喜欢在国际金融中心,包括香港、新加坡、新加坡、英属维尔京群岛、泽西岛或开曼群岛等地方设立长期信托。

一些中国富人通过红筹架构设立了离岸计划。他们在一个有着完善系统的地点创建离岸信托,同时创建一个海外的控股公司来反过来持有中国的物业。此后他们能把该公司的利息转换入信托资产并交付一名信托经纪人。这一富人通常是海外控股公司的首席执行官,因此他们能安全地持有该物业同时又保留决策权。

但以这种方式创建信托有其风险和局限性。对中国富人来说,能够向海外转移的财产仅限于通过诸如海外投资或海外上市等合法途径获得的收入。在一些对外国资本有限制的行业,物业不能通过这一架构,在不顾忌法律问题的情况下进行转移。除了这点外,海外信托仍然吸引大量的超高净值人士。它能帮助企业进行跨国的投资重组。

世界上很多富人对开曼群岛的STAR信托颇为关注。STAR信托被认为是独特和具有灵活性的遗产规划工具。STAR信托经常被使用在结构融资和商业交易中,这些情况下往往其它特殊目的工具要么太死板,要么不适合。

泽西岛作为海峡群岛上的最大岛屿,也是一个设立信托和管理信托的领先金融辖区。该岛有大量合格的专业信托从业人士,现代化的信托法律和高效的司法系统。泽西岛也被认为是金融服务行业的法律和监管最佳的国际金融中心之一。该岛为非泽西岛居民受益人创建的信托提供财税中立的环境。

新加坡正迅速成为一个重要的信托创建和运作不同种类信托的主要金融辖区。许多因素证明了这一点。新加坡是很多国际领先的金融机构、会计事务所、律所和税务咨询公司的所在地;这个国家的政府提供综合广泛的法律制度,确保提供一个具有吸引力的税务制度和强劲规范的法律框架来服务信托业。新加坡的市场化经济和稳健的政治经济环境鼓励国际投资者把它作为各种投资工具的选址地。该地区快速增长的财富对高效的信托和财富管理架构需求也非常强劲。

基金会架构

诸如基金会这样的财富管理架构让创始人有更大的灵活性,比如创建一个为家庭未来成员所准备的遗产赠与,确保创始人的意愿能够向下一代代代相传,保护整个家族的财富和实现家族成员的人生梦想。基金会的管理依靠基金会的理事会,该理事会雷同公司的董事会,目的是化解在典型的信托架构中经常发生的利益冲突,特别是在受托人由受益人中指派产生的情况下。

基金会的主要优势之一是信托和基金会不同,不被视为一个法律实体。基金会的设立更像一家公司实体;特别是一家根据创始人意愿而设立的用来管理创始人资产的公司。因此基金会要求在执行时和资产为受益人保留时的灰色地带更少。此外,和公司相似,基金会需要进行注册,因此其运作和管理更规范化和更具可预见性。

上述的规范化特点让基金会在民事法国家更容易被理解,因为它和大多数的民事法法典相切合,从而成为其在民事法国家立足的根本。在民事法国家它有一个容易理解的架构,这和信托在普通法国家的运作具有异曲同工之妙。

信托中,受益人的利益是最重要的。但信托中即使委托人能够提供一封“意愿书”来确保他的意愿能够被受托人执行,受托人并没有完全执行的义务,因为他并没有信托责任来做此事。上述情况可能让委托人成为被指派来管理信托的受托人的傀儡。

这个问题在基金会上就能得以解决,因为创始人的意愿在基金会宪章内具有详细解读且创始人自己也位居基金会理事会成员之列,这就保证了他的意愿能得以清楚地理解,和信托相比,让他有更大程度的控制权。

基金会的另一个主要优势是它也能作为公司传承的工具,理事会成员能从创始人的家庭成员中指派,因此理事会成为一个理事会成员们对共同目标进行讨论和协作的平台。比如说,这让整个理事会都能很方便客观地讨论和决定遗产的继承人是谁。

在中国创建一个基金会并不简单,且在法律中自相矛盾的地方很多。因此找一个有在中国创办基金会的丰富经验的专业人士就显得十分重要。在中国设立基金会之前,申请人必须首先获得当地政府机构,或所谓的管理慈善基金会事宜的“专业领先的经纪机构”的认可。此后,申请人需要寻求当地民政部门的许可来注册和运作。基金会在整个生命周期内都需要接受政府部门的双重监管。

在国际金融辖区内,比如开曼群岛等使用私人基金会并不一定是节税的好选择,但却为资产和家族财富提供了很好的保护。基金会有利于避免遗嘱手续方面、配偶要求或其他家族成员在应对继承问题时产生的诸多问题。最主要的优势之一是,创始人的死亡并不对基金会在税务和其它问题上造成任何影响。

基金会创建的选址地

世界上的许多国际金融中心都有合适的人才和法律来创建基金会,确保资产得到完全的保护。

和世界其它金融辖区相比,在开曼群岛设立基金会有着显著的优势。创建后,开曼基金会成为它本身的法律实体。要设立开曼基金会,需要“创始人”,此人是组建这个基金会的个人或组织,还需要一个“保护人”,此人需要确保基金会和信托一样运作的管理规范,还有一个和信托中一样的“受益人”,可以是一个人也可以是一群人来从基金会获益,最后还需要满足有“理事会成员”的要求。但是基金会的设立不需要股东。

开曼群岛基金会具有自己的法人资格,因此基金会本身成为基金会财产的所有人,并能在该基金会名下拥有多家公司和多个财产物业。基金会的指令执行和信托相同,这些指令将会包含在《基金会契约和章程》之中。

泽西岛基金会融合了私人公司和信托的些许概念,且能为诸如遗产规划、慈善工具、持有“家族”或递耗资产等其他目的来创办。基金会可在公司架构内部,牵扯到英国公司来保护不希望在IFRS下作为相关方公开英国账户的情况下利用。它对传统的代理股东制度提供强劲的替代方案。可以作为“资产负债表之外”的方式来持有资产,成为遗产规划的工具。在向基金会注入资产时,创始人可以避免所在国的遗产管制并能为家族财富向一个免税的环境中无缝转移。泽西岛基金会能在保证私密性的情况下持有多种资产。

耿西岛也是一个具有悠久历史的信托中心,信托服务业值得信赖。它也许是信托法和信托管理业最为著名的金融岛之一,在行业内具有丰富的经验,并继续为适应国际客户不断变化的需求和不断更新的国际法律法规而持续发展。耿西岛有约190家认证的信托公司,他们中包括大型的国际独立信托机构等,应有尽有。

耿西岛基金会是具有法人资格的公司实体,但和公司不尽相同的是,并没有股东。相反,它以自己为名下的受益人,或特定目的,或两者兼有而持有财产,且依据章程和规章运作。和公司不同,除非其目的需要或者必要,它不进行商业活动。因此它是耿西岛一个全新的法律实体;看起来和公司相似,但运作却和信托有些类似。

要确保财产得到保护且世代相传,能够提供基金会这一离岸金融架构的地方并不多。

最后总结

在中国经济问题内外交困的情况下,中国的富豪们放眼世界寻求信托和基金会来保护他们的资产。这些工具对希望向下一代传承财富和长期管理财富的富人来说非常理想。离岸金融辖区提供专业服务机构和知识,更有一流的基础设施和良好的法律系统来确保这些实体架构能够被正确设立且完全合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