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洽谈中,塞浦路斯希望于下月提交一份最终草案。该新部门将“通过更公平的税收分配,对国家税收产生积极作用。”
改革有“短期”和“长期”两个阶段,短期改革将与今年年底完成,包括颁布能够加强税款收集,增加个人自愿承担缴纳公司税款的义务,协调税收种类的立法,使得逃税行为归于犯罪行为之中。并加强税收部门的权力,来确保欠款及时收回。这些权力包括,可控制公司资产,禁止转让或使用如不动产、银行账户等。
长期改革包括风险管理,建立新的整合功能的税收监管结构,将现有的IRD与VAT服务合并。政府也计划通过改变目前所得税申报表的预审核模式,变为后期审计。针对大型纳税人,将由联合审计小组进行评估,这部分举措将于2014年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