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GetNews 2021年1月1日,风险联盟投资基金(L)有限公司(“VAI”或“基金”)宣布推出一只仅向专业投资者提供的离岸私募股权基金——VAI基金。VAI是作为一家私人基金在纳闽国际商业和金融中心(“纳闽IBFC”)注册成立的。纳闽IBFC受纳闽金融服务管理局(“纳闽FSA”)监管。 VAI总监Elven Choo Siew hong表示:“随着VAI的推出,我们将为市场带来独特的机会,让投资者接触到具有开创性技术和创新商业模式的公司,我们认为这些公司被低估和定价错误。我们很高兴为专业投资者提供一个专注于不同行业的高质量、高水平和成长性业务的新基金。” Elven Choo补充说:“我们相信,随着这只基金的推出,我们将为市场带来一种特殊的产品,让投资者接触到我们认为在许多行业和新兴市场资产类别中被低估的公司。” “VAI及其投资经理WCEI国际有限公司的投资管理团队已经管理新兴市场私募股权资产5年了,我们很高兴能为专业投资者提供一个工具,进入这个通常为机构投资者保留的资产类别。” VAI的战略是通过直接投资于已建立和有发展前景的私营公司,以获得扩大中长期资本增值的机会,从而在大规模收购中发挥杠杆作用,同时对道德商业行为作出巨大承诺。VAI基金的投资经理在消费品、品牌、零售和消费技术以及金融技术领域拥有深厚的专业知识,我们认为,全球对前卫技术的需求上升趋势明显支持了这些领域。 “业务和交易来源是私募股权基金最关键的成功因素之一,”Elven Choo Siew Hong说我们的客户来自各种可靠的来源,提供独家的场外投资机会。然后,VAI和WCEI进行严格的尽职调查,以确保交易质量和有吸引力的回报。” 特权和独家场外投资机会 VAI与商业领袖、银行家、会计师和财务顾问有着广泛的联系。我们与当地、区域和全球企业、公司、行业协会和声誉良好的营销人员的合作关系,都是基金交易流的重要来源。通过这些联系人的推荐,基金和我们的投资者可以获得独家交易,否则散户投资者将无法达成这些交易。 来源: Digital Journal
纳闽,2019年8月26 日(星期一)— 当前,银行业数字化发展正在加快金融生态的不断变革,以5G为代表的现代通信技术正在推动工业4.0进程不断深化,传统的贸易、商业及消费等活动正逐步向线上交易和移动支付深刻转变。 经纳闽金融服务管理局审批同意,中国建设银行纳闽分行自此可以在纳闽国际商业金融中心从事“数字银行”业务。 建行集团以“金融科技”发展战略为依托,以智慧聚能激发数字金融生态新动力,在批发和零售领域全面开展科技创新。建行集团致力于发挥金融科技的原动力,通过聚焦客户个性化需求,提升客户响应速度及体验质量,不断驱动金融科技与业务创新协调进步、聚合发展。 在全球金融业科技创新和数字化变革的历史洪流中,建行纳闽分行“数字银行”业务的开展,在纳闽国际商业及金融中心首开先河。建行在重点服务“一带一路”客户、双边贸易企业,以及大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提供全方位金融服务的基础上,将进一步提升纳闽在亚洲及其他区域经济合作中的优势地位,引领纳闽银行同业共同迈向金融与科技深度融合的新时代。 欲了解更多详情,请联系: 马来西亚纳闽金融服务管理局 企业传播 – 公共关系 电话: + 60 87 591 200, 传真: +60 87 428 200 电邮: communication@labuanfsa.gov.my 或 中国建设银行纳闽分行 黄永良先生 电话: +60 12 372 1388, 传真: +60 3 2712 1819 电邮: Steven.Wong@my.ccb.com
司法辖区: 纳闽岛 所属地区: 亚太 官方货币: 没有货币限制 官方语言: 英语、马来语、汉语、泰米尔语 所在时区: UTC+8 电话区号: +6087 591 200 通讯设施: 极佳 纳闽岛是马来西亚的一部分,是亚洲经济的重要窗口。纳闽岛公司可以利用马来西亚广泛的双重税收协定网络,因此该岛已成为许多东盟国家首选的外国直接投资渠道。一家主要针对伊斯兰金融债务问题上市的证券交易所已经取得了相当大的成功。从事贸易的纳闽岛公司缴纳3%的税;目前,对从事非贸易活动的纳闽岛实体公司不征收任何税。有许多激励和豁免政策,使纳闽岛成为了给企业提供商业友好环境和税收规划的理想目的地。纳闽岛金融服务管理局对新的业务机会表示欢迎,包括金融科技相关业务。 纳闽岛公司 纳闽岛国际商业金融中心的公司有三种形式,分别是:纳闽岛公司、纳闽岛外国公司和纳闽岛受保护单元公司。 在纳闽岛国际商务和金融中心组建的公司可以享受: 与80多个国家签订马来西亚双重税收协定 具竞争力税务机制的纳闽岛商业活动,根据1990年纳闽岛商业活动税务法案(LBATA 1990)提供: 从事贸易活动的公司,每年缴纳经审核纯利的3%作为税收。 从事非贸易活动的公司不征税,即0%。 根据1990年《马来西亚所得税法》第3A(1)节,公司可选择根据1967年《马来西亚所得税法》纳税,即公司税率为20%(第一个50万马来西亚令吉),之后为24%。 免除预扣税 下表汇总了纳闽岛的经营活动及其税务处理情况 纳闽岛活动说明 课税方式 纳闽岛非贸易活动 纳闽岛控股实体或以其名义所持有的证券、股票、股份 贷款、存款或其它产业的投资活动。 无需纳税 纳闽岛贸易活动 包括银行、保险、贸易、管理、船运营运、执照或其它非纳闽岛的非贸易活动 每年经审核账目纯利的3% 共同从事纳闽岛贸易和非贸易活动 被视为纳闽岛的贸易活动 与纳闽岛贸易活动相同的课税方式(每年经审核账目纯利的3% 非纳闽岛商业活动 在1967年马来西亚所得税法案的规定下征税——24% 适合类型: 财富管理、银行业务、保险、基金管理、航运、航空、贸易货物、贸易金融、知识产权/许可证、控股公司、伊斯兰金融。 离岸工具种类: 有限公司、公众有限公司、分公司、信托、基金会、通用合伙制、有限合伙制和受保护的单元公司 资本主要业务区: 纳闽岛 关系良好国家: 中国、印尼、日本、新加坡、香港、美国、英国 税务负担——商业: 非常轻 税务负担——个人: 轻 税率: 每一家贸易公司审核账户纯利的3%;非贸易公司为0% 协议签订国家: 阿尔巴尼亚、澳大利亚、奥地利、巴林、孟加拉国、比利时、波黑、文莱、加拿大、智利、中国、克罗地亚、捷克共和国、丹麦、埃及、斐济、芬兰、法国、德国、香港、匈牙利、印度、印度尼西亚、伊朗、爱尔兰、意大利、日本、约旦、哈萨克斯坦、吉尔吉斯共和国、科威特、老挝、黎巴嫩、卢森堡、马耳他、毛里求斯、蒙古、摩洛哥、缅甸、纳米比亚、荷兰、新西兰、挪威、巴基斯坦、巴布亚新几内亚、菲律宾、波兰、卡塔尔、罗马尼亚、俄罗斯、圣马力诺、沙特阿拉伯、塞舌尔、新加坡、斯洛伐克共和国、南非、塞内加尔、韩国、西班牙、斯里兰卡、苏丹、瑞典、瑞士、叙利亚、泰国、土耳其、土库曼斯坦、阿联酋、英国、乌兹别克斯坦、委内瑞拉、越南、津巴布韦 TIEA管辖区: 百慕大群岛
司法辖区: 马来西亚-纳闽岛 所属地区: 亚太 官方货币: 除马来西亚林吉特以外的任何货币 官方语言: 英语、马来语、汉语、泰米尔语 所在时区: UTC+8 电话区号: +6087 通讯设施: 极佳 纳闽岛位于马来西亚东部沙巴州海岸附近,是马来西亚的联邦领土。自1990年起被马来西亚政府指定为国际商业金融区。它被称为“纳闽国际商业金融中心”(Labuan IBFC),为全球投资者和企业提供全面而成本效益高的中岸解决方案和架构。 该司法管辖区除了提供物质创造的理想场所之外,还提供了在监管良好的司法管辖区的利益,同时提供了财政中立和确定性。 Labuan IBFC拥有广泛的商业架构和投资解决方案,以满足跨境交易和国际商业交易。它在资产租赁、风险管理、商品交易、财富管理、国际商业公司和伊斯兰金融服务领域提供服务和解决方案。 Labuan IBFC在由单一监管机构——纳闽金融服务管理局执行的清晰而全面的法律规定、指导方针和操作规程中运营。 纳闽岛公司 纳闽岛公司有三种形式 分别是:纳闽岛公司、纳闽岛外国公司和纳闽岛受保护单元公司。 纳闽公司是根据1990年《纳闽公司法》注册成立的公司。依照本法规定,公司可以在纳闽境内、境外或经纳闽经营业务,享有税收中性。公司可以有下列股份结构:股份有限公司;担保有限公司;或者无限公司。 在纳闽岛国际商务和金融中心组建的公司可以享有: 受惠于马来西亚与超过80个国家的双重税务协议 具竞争力税务机制的纳闽岛商业活动,根据1990年纳闽岛商业活动税务法案(LBATA 1990)提供: 从事贸易活动的公司,每年缴纳经审核纯利的3%作为税收,或缴纳固定税率20,000马币。 从事非贸易活动的公司不必纳税,即零税率。 在LBATA 1990第3A 条文中,公司可选择根据《1967年马来西亚所得税法案》纳税,即首笔500,000马币的收入须缴纳20%公司税,之后为24%。 纳闽岛商业活动及其课税方式的说明摘要如下表所示 纳闽岛活动说明 课税方式 纳闽岛非贸易活动 纳闽岛控股实体或以其名义所持有的证券、股票、股份 贷款、存款或其它产业的投资活动。 无需纳税 纳闽岛贸易活动 包括银行、保险、贸易、管理、船运营运、执照或其它非纳闽岛的非贸易活动 每年经审核账目纯利的3%,或选择每年20000马币的固定税率 共同从事纳闽岛贸易和非贸易活动 被视为纳闽岛的贸易活动 与纳闽岛贸易活动相同的课税方式(每年经审核账目纯利的3%,或选择每年20000马币的固定税率 非纳闽岛商业活动 在1967年马来西亚所得税法案的规定下征税——24% 适合类型: 财富管理、银行业务、风险管理、基金管理、商品交易、租赁、货币经纪、授信业务、资本市场、国际商业公司 离岸工具种类: 有限公司、公众有限公司、分公司、信托、基金会、通用合伙制、有限合伙制和受保护的单元公司 资本主要业务区: 纳闽岛、吉隆坡 关系良好国家: 中国,新加坡,日本,英国,美国,海合会 税务负担——商业: 轻 税务负担——个人: 轻 税率: 每一家纳闽贸易公司审核账户纯利的3%;或可选每年20000马币;非贸易公司为0%) 协议签订国家: 阿尔巴尼亚、阿根廷、奥地利、澳大利亚、巴林、孟加拉国、比利时、波斯尼亚、文莱、黑塞哥维那、加拿大、智利、中国、克罗地亚、捷克共和国、丹麦、埃及、斐济、芬兰、法国、德国、香港、匈牙利、印度、印度尼西亚、伊朗、爱尔兰、意大利、日本、约旦、哈萨克斯坦、韩国、科威特、吉尔吉斯、老挝、黎巴嫩、卢森堡、缅甸、马耳他、毛里求斯、蒙古、摩洛哥、纳米比亚、荷兰、新西兰、挪威、巴基斯坦、巴布亚新几内亚、菲律宾、波兰、卡塔尔、罗马尼亚、俄罗斯、圣马力诺、沙特阿拉伯、塞舌尔、新加坡、斯洛伐克共和国、南非、瑞士、叙利亚、泰国、土耳其、土库曼斯坦、阿联酋、英国、美国、乌兹别克斯坦、委内瑞拉、越南、津巴布韦 TIEA辖区 百慕大
对中国投资者来说,该司法管辖区的优势是什么?对中国投资者来说,是什么让纳闽不同于其他司法管辖区? 纳闽是马来西亚的一部分,因此它比许多其他司法 管辖区更接近中国。它与中国在同一个时区,拥有许多 中国人,并且是马来西亚经济体的一部分。它同样与中 国大陆、香港和台湾签订了税收协议。 可以建立什么类型的公司? 首选的公司类型是股份有限公司:纳闽公司。其他选择还包括受保护单元公司、有限合伙企业,基金会和 信托基金。 在该司法管辖区建立公司有什么样的要求? 公司必须至少有一名股东和至少一名董事。他们必须居住在马来西亚和纳闽的境外,他们都可以是企业实 体。这里没有最低资本要求,股份也无面值要求。 注册公司的一般税率为多少? 那些拥有被动投资、接受股息、利息和资本利得的“非贸易公司”享受免税的政策。从事其他商业活动的“贸易公司”有两种选择:一种是每年缴纳20000 马币(约合6500 美元)的定额税,另一种是就经审计财务报告上的净利润支付3%的税款。除非公司选择支付3%的税款,否则不用进行财务审计。 监管部门能够要求获得公司人员的背景和身份信息,或者公司的明细帐目? 监管当局需要了解注册股东及董事的身份。可以使用代理人。除了经历审计,否则不必向监管当局提交财务报表。 建立公司有什么样的相关费用?建立一家企业需要多长的时间? 如果资本额等值不超过50000 马币(约合16000 美元),企业建立的基本政府费用为1150 马币(约合370 美元)。每年的存续费用为2600 马币(约合850 美元)。企业注册的总费用大约为1500 美元,每年的总费用约为2000 美元。企业查名需要一天的时间。一旦所有的文件都已提交,完成注册通常需要大约一天的时间。 该司法管辖区是否与中国或者香港签署过免双重征税协议?其他重要的免双重征税协定有哪些?是否有税收信息交换协定? 马来西亚已经签署了约70 项税收协定,其中包括与中国大陆和台湾的相关协议,以及最近与香港签署的条约。中国大陆、台湾和香港(特别明确地)接受纳闽作为协议的对手方,使之能够充分受益于这些国家与马来西亚签署了的免双重征税条约。一些国家(如日本和英国)将纳闽排除在税收协议之外,使之无法享受协议带来的好处。
马来西亚政府把纳闽岛的未来押宝于金融业,并于1990年创办了纳闽岛离岸金融服务局(虽然之后“离岸”被从这一抬头中删除了)和一系列的“离岸”法律。纳闽岛公司可以利用马来西亚广大的双重税务协议网络,因此该岛业已成为向东盟作直接投资的上佳之选。纳闽岛股票交易所创建于2000年,目标为伊斯兰金融债券的发行和上市,并已获得了相当的成功。 就一个行政特区的模式来看,马来西亚的税负相对比较高,但是从事贸易的纳闽岛离岸公司只需交纳3%的税赋或选择支付总数为20000林吉特(约6500美元);所有其它的离岸公司都可获得免税。 这里大量的激励和豁免政策让大部分的马来西亚本岛获得的利润通过纳闽岛来遣返,而且免税。许多外国工人可以在此地从个人税务激励政策获益。 纳闽岛境外金融服务局(LOFSA)认为纳闽岛应该成为一个成功的电子商务集散地,且已针对进入该岛的电子商务公司和新的金融市场建设了电子商务的基础设施。 行政特区 纳闽岛 地区: 亚太 货币: 美元、马来西亚林吉特 语言: 英语、马来语、汉语、泰米尔语 时区: UTC-0 电话区号: +608 通讯状况: 极佳 公司建立成本: 3200-4600美元 公司建立时间: 1-2天 维护成本: 2200-2800美元 适合领域: 财富管理、 银行业、 保险业、 基金管理、 航运、 航空、 货物贸易、 金融贸易、 知识产权/许可证、 控股公司 离岸工具种类: 有限公司、 公众有限公司、 分公司、 信托、 基金会、 通用合伙公司、 有限合伙公司和受保护的单元公司 主要资本商务区域:纳闽岛城、吉隆坡良好关系:中国、银都、印度尼西亚、日本、马来西亚、新加坡、美国 不良关系:古巴、伊朗、北韩、利比亚、索马里 税赋负担——商务:极轻微 税赋负担——个人:轻 总体税率:CIT 25% (offshore trading company 3%; non-trading 0%), PIT 26%, VAT 0% 条约签订国:阿尔巴尼亚、澳大利亚、奥地利、巴林、孟加拉国、比利时、文莱、加拿大、中国、克罗地亚、捷克共和国、丹麦、埃及、斐济、芬兰、法国、香港、匈牙利、印度、伊朗、爱尔兰、意大利、约旦、哈萨克斯坦、韩国、科威特、吉尔吉斯斯坦、老挝、黎巴嫩、马耳他、毛里求斯、蒙古、摩洛哥、缅甸、纳米比亚、新西兰、挪威、巴基斯坦、巴布亚新几内亚、菲律宾、波兰、卡塔尔、罗马尼亚、俄罗斯、圣马力诺、沙特阿拉伯、新加坡、斯里兰卡、苏丹、瑞士、叙利亚、台湾、泰国、土耳其、土库曼斯坦、阿联酋、乌兹别克斯坦、委内瑞拉、越南、津巴布韦 税务交换协议签订国:百慕大
司法辖区: 纳闽岛 所属地区: 亚太 官方货币: 除美元以外的任何货币 官方语言: 英语、马来语、汉语、泰米尔语 所在时区: UTC+8 电话区号: +6087 通讯设施: 极佳 纳闽岛虽然隶属马来西亚,但它却有自己的“离岸”制度。纳闽岛公司可以利用马来西亚广阔的免双重征税协议网络,因此该岛也成为外国直接投资进入东盟国家的优选渠道。纳闽岛有一个主要为伊斯兰金融债券上市问题所准备的股票交易市场,且已取得了相当的成功。从事贸易业务的离岸公司需要缴纳3%的税负或者可选择缴纳一笔20000马币(约6500美元)的固定费用;所有其它类型的离岸公司均可免缴上述费用。马来西亚本岛所赚取的大多数利润,可通过许多政府提供的激励和豁免政策,通过纳闽岛以免税的方式回汇。纳闽岛联邦安全署(FSA)已建立了一个电子商务的基础设施用作进入岛内的电子商务运营和新金融市场。 纳闽岛离岸公司 纳闽岛有三种离岸公司形式,分别是:纳闽岛公司、纳闽岛外国公司和纳闽岛受保护单元公司。 马拉西亚居民和非马来西亚居民都被允许成立纳闽岛公司。按照《1990年纳闽岛公司法案》(LCA 1990)的规定,允许纳闽岛公司允许和居民商业来往,但须通知纳闽岛金融服务管理局(Labuan FSA)。 在纳闽岛国际商务和金融中心组建的公司可以享受: 受惠于马来西亚与超过80个国家的双重税务协议 具竞争力税务机制的纳闽岛商业活动,根据1990年纳闽岛商业活动税务法案(LBATA 1990)提供: 从事贸易活动的公司,每年缴纳经审核纯利的3%作为税收,或缴纳固定税率20,000马币。 从事非贸易活动的公司不必纳税,即零税率。 在LBATA 1990第3A[1] 条文中,公司可选择根据《1967年马来西亚所得税法案》纳税,即首笔500,000马币的收入须缴纳20%公司税,之后为24%。 纳闽岛商业活动及其课税方式的说明摘要如下表所示 适合类型: 财富管理、银行业务、保险、基金管理、航运、航空、贸易货物、贸易金融、知识产权/许可证、控股公司 离岸工具种类: 有限公司、公众有限公司、分公司、信托、基金会、通用合伙制、有限合伙制和受保护的单元公司 资本主要业务区: 纳闽岛镇、吉隆坡 关系良好国家: 中国、印尼、日本、新加坡、香港、美国、英国 税务负担——商业: 非常轻 税务负担——个人: 轻 税率: 每一家离岸公司审核账户纯利的3%;或可选每年20000马币;非贸易公司为0%) 协议签订国家: 阿尔巴尼亚、澳大利亚、奥地利、巴林、孟加拉国、比利时、文莱、加拿大、智利、中国、克罗地亚、捷克共和国、丹麦、埃及、斐济、芬兰、法国、德国、香港、匈牙利、印度、印度尼西亚、伊朗、爱尔兰、意大利、日本、约旦、哈萨克斯坦、韩国、科威特、吉尔吉斯斯坦、老挝、黎巴嫩、卢森堡、马耳他、毛里求斯、蒙古、摩洛哥、缅甸、纳米比亚、荷兰、新西兰、挪威、巴基斯坦、巴布亚新几内亚、菲律宾、波兰、卡塔尔、罗马尼亚、俄罗斯、圣马力诺、沙特阿拉伯、塞舌尔、新加坡、南非、西班牙、斯里兰卡、苏丹、瑞典、瑞士、叙利亚、台湾、泰国、土耳其、土库曼斯坦、阿联酋、英国、乌兹别克斯坦、委内瑞拉、越南、津巴布韦 TIEA签订国家: 百慕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