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蕙明在签订协议后表示,自去年7月香港制订可与其他税务管辖区签订交换协定的法律框架以来,香港已与美国签订了第一份交换协定,接着便是这6份与北欧签订的交换协定。
她还表示,一如此前签订的全面性协定,该6份交换协定已采取高度缜密的保障措施,以保障纳税人的私隐和所交换的资料能予以保密。
有关交换协定将待香港及北欧6个税务管辖区各自完成所需的法律程序后开始生效。就香港而言,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须根据《税务条例》就协定作出命令,而该命令须经立法会审议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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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香港特区政府新闻处消息,香港驻欧盟特派代表黎蕙明8月22日在巴黎代表香港特区政府,分别与北欧6个税务管辖区(丹麦、法罗群岛、格陵兰、冰岛、挪威及瑞典)就交换税务资料签署协定。
香港特区政府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陈家强表示,与北欧6个税务管辖区签订税务资料交换协定,显示香港决心履行提升税务透明度的国际责任。与此同时,香港会继续扩展与贸易和投资伙伴的全面性避免双重课税协定网络。
黎蕙明在签订协议后表示,自去年7月香港制订可与其他税务管辖区签订交换协定的法律框架以来,香港已与美国签订了第一份交换协定,接着便是这6份与北欧签订的交换协定。
她还表示,一如此前签订的全面性协定,该6份交换协定已采取高度缜密的保障措施,以保障纳税人的私隐和所交换的资料能予以保密。
有关交换协定将待香港及北欧6个税务管辖区各自完成所需的法律程序后开始生效。就香港而言,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须根据《税务条例》就协定作出命令,而该命令须经立法会审议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