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FFI不向美国政府提供其美国公民客户的信息将导致其美国客户向美国政府缴纳税率为30%的源于美国的收入。
为了应对外国金融机构希望规避向美国政府透露其美国公民客户的账号信息的行为,美国财政部开发了数个IGA的典型模式。在IGA模式2的规定下,也是香港和美国政府现在签订的这一合约,香港的金融机构将需要向美国国税局注册并单独签订合约。
在这些合约的规定下,香港的金融机构将取得他们的美国账户持有人的同意才能按年度向美国国税局透露账户信息。虽然如此,该协议将由IGA所规定的相关美国纳税人基于所需要和在被索取时的在政府层面的信息交换,并依照香港和美国在2014年3月所签订的税务信息交换协议而执行。
香港的金融机构因此被要求对其运营和客户进行FATCA的评估,且需要有“合适的流程和系统来保护客户的财产、投资、或在其它金融工具中的利益来不被第三方获取,以及避免帮助客户在当地或海外进行避税的行为。”
首个IGA的报告将于2015年5月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