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曼群岛是世界领先的国际金融中心之一,是一个政治稳定的司法辖区,就共同基金、私人股权基金、控股架构、结构性金融、保险公司和上市公司等业务为公司提供税收中立平台。
开曼群岛也是全球最大的50家银行的所在地,也是专属自保保险的第二大离岸司法辖区。世界上大约80%的对冲基金都是在开曼群岛设立的。许多私人股权基金也选择开曼群岛,因为其具有综合性和商业友好性的豁免有限合伙法。
开曼群岛还努力满足透明度的要求。自动交换信息协议由三部分组成——2010年外国账户纳税法案、皇家属地和海外领土法案和共同申报准则(CRS),开曼群岛作为自动交换信息协议成员,努力寻求打击逃税和洗钱以及个人隐私和保密的权利之间有效的平衡。已有超过100个国家签订了CRS,其中中国、俄罗斯和澳大利亚都是较晚的签订者,并将在2018年之前进行首次信息交换。
适合于:
财富管理、银行业、保险、基金管理、海运、航空、游艇、贸易金融、知识产权/许可、控股公司、电子商务、财产所有权
公司类型:
豁免公司、独立投资组合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豁免有限合伙企业、基金公司、外国公司、外国合伙企业、经济特区公司(SEZC)
主要商务城区:
乔治城
关系良好的国家/地区:
巴哈马、巴巴多斯、百慕大、伯利兹、加拿大、多米尼加、印度、牙买加、蒙特塞拉特、圣基茨和尼维斯、圣卢西亚、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特立尼达和多巴哥、特克斯和凯科斯群岛、美国
关系不佳的国家/地区:
缅甸、古巴、伊朗、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利比亚、索马里、苏丹、叙利亚
税务负担——企业:
除了小额的印花税,不征税
税务负担——个人:
除了小额的印花税,不征税
总体税率:
企业所得税0%、个人所得税0%、增值税0%。
协议签订司法辖区:
英国
税务信息交换协议签订司法辖区:
阿根廷、阿鲁巴、澳大利亚、比利时、巴西、加拿大、中国、库拉索岛、捷克共和国、丹麦、法罗群岛、芬兰、法国、德国、格陵兰、耿西岛、冰岛、印度、爱尔兰、意大利、日本、马耳他、墨西哥、荷兰、新西兰、挪威、波兰、葡萄牙、卡塔尔、塞舌尔、圣马丁岛、南非、瑞典、英国、美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