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国在保密性和透明度方面的平衡度掌握的很好,而后者正成为欧盟和经合组织(OECD)国家越来越重视的方面。而从2016年开始,英国公司的实益所有权很有可能将在公众登记处记录,这一信息的透露目前还不会应用于信托受益人。透明度是公司工具的实质性补充,且与此同时,信托的授予人和受益人的合法私密性能由向信托出售所有权股份的方式而得以保持。
英国的国家声誉和政治经济的稳定性都是这个地方的显著特点。
- 价格方面,在贵辖区设立信托/基金会和其它地方相比有什么不同?是否更加昂贵?如果是这样,客户能获得的额外价值在哪里?
在英国设立信托的费用和在其它著名的国际金融中心比如泽西岛和开曼群岛,是具有可比性的。需要考虑的因素包括税务问题,特别是同样针对拥有英国资产的离岸信托的十年制遗产税。如果情况合适,也能得到减免税的优惠。在英国或离岸设立公司或信托之前需要寻求专业的意见。但是其优势一定比在零税率国家设立信托的多。
- 贵辖区的首选财富管理架构是否信托或基金会?您这么说的理由是什么?未来您是否这一首选会有所改变?
信托在许多金融和私人交易的领域中得到广泛运用。在英国法律中,创建基金会并没有特别规定(虽然泽西岛,一个英国的附属领地有非常好的基金会法),因此信托是首选的架构。
我们并不认为会出台英国基金会创建方面的法律。但是,要达成同样的目的,可以设立公司,比如说创建不同级别的股份来分离经济和控股利益。
- 为中国和亚洲客户进行财富规划时您遇到的最大问题和挑战是什么?您和您的辖区为此提出的解决方案是什么?
普通法的概念部分还未被中国得到广泛使用,但随着中国对英国的投资日益增加,这个概念变得越来越有意义。向毫不相干毫无渊源的受托人交付资产的概念就是让人心生疑虑的行为,但是(小心翼翼地)保留权力或指派一名保护人则是可选的方案之一。无论如何,信托的原则仍在资产的完全法定权利向受托人转移的过程中得到保留。
- 贵辖区最近是否有投资者需要知晓的,在信托/基金会方面的更新信息?
“2015年小型企业和雇佣法案”将以创建新的,有重要控制权人员的注册公司的方式对英国公司造成影响。这里的“人员”被定义为在英国公司(不论是通过直接或被提名股东或其它该人员有大多数股权的离岸公司)有超过25%股份或投票权的个人。我们预计会有利用全权信托来保留英国公司所有权的合法保密性的方式产生。
来源:Director Business Development of Jordans Tru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