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5月15日起生效);
- 投资者将被要求向“研究促进基金会”捐赠75000欧元。
(2019年5月15日起生效);
- 投资者的投资期限应至少为5年,而不是前3年的要求;
- 申请人应持有有效的申根签证。
附加条件:
- 如果住宅物业是从以前使用该物业获得公民身份的人处购买的,则所需投资额从200万欧元增加到250万欧元。
(2019年5月15日起生效);
- 如果申请人已经在另一个欧盟成员国申请国籍,并且申请被拒绝,那么塞浦路斯的国籍申请将自动被拒绝;
- 对于房地产投资,应提供规划许可证、房地产完工证书(如果完工)或房地产卖方向买方提供的银行担保(对于未完工的房地产)(自2019年5月15日起生效);
- 投资航运的可能性将很快得到允许。
拟议中的改革虽然比以前需要更高的投资,但显然表明塞浦路斯政府希望该方案更加透明,并符合国际标准。
以下参与计划的方式将不再可用:
- 投资政府债券的可能性被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