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津巴布韦新增人民币等合法流通货币

Photo by: Reuters

By Courtesy of BDLive

津巴布韦中央银行一月底宣布,进口商和公众现在可以在交易中直接使用中国人民币、日元、印度卢比和澳元,等于让这四种货币成为新的国内合法流通货币。
津巴布韦在2009年发生经济危机时出现严重通货膨胀,迫使当局放弃了极度贬值的津巴布韦元。从那之后,津巴布韦采取了多货币体系,合法流通货币包括美元、南非兰特、博茨瓦纳普拉、英镑和欧元,现在又新增添了四种货币。
由穆加贝总统领导的津巴布韦政府在2009年的危机中决定使用美元等货币,为遏制通胀和维持经济相对稳定发挥了作用。

津巴布韦中央银行行长德丽瓦说,进口商和公众现在可以使用人民币、日元、卢比和澳元,并且用这些货币开设帐户。

她说,津巴布韦目前面临着严重的资金短缺问题,当地工业无法得到贷款,当地产品缺乏竞争力,进口费用高昂。

她还说,据估计目前有大约20亿美元的资金流通于银行系统之外,而银行储备金水平极低,有可能造成银行业资金流动危机。

但是有评论人士指出,采用更多货币作为合法流通货币的方式能在多大程度上改变资金短缺的状况,前景并不明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