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体系的变化来自于2012年的财政预算,为通过多层次实体(而不是单一层次的全资附属公司)进行的收购案例带来更多的税收优惠。印花税优惠的数额(仅授予收购方公司)为每个财务年度163000美元。
M&A计划旨在帮助那些在新加坡注册的公司和税收居民,前提是这些公司和居民必须在新加坡开展实质性的商业经营。它所适用的范围是当一家公司收购另一家公司的普通控股股份时,除了能够享受企业所得税减免以外,还能够就并购交易中出售或者转让普通股的任何合同或者协议享受印花税减免。
企业股份的出售或转让必须于2010年4月1日至2015年3月31日期间执行,才可以享受相应的优惠政策。收购方公司可以直接收购目标公司的普通股,也可以通过附属公司进行收购。除此之外,目前没有其他的收购方式。
新的法案还将把印花税减免申请期限从目前的21天延长至30天,使之与其他税种(包括所得税、商品及服务税)的期限保持一致。这一变化符合国家标准,旨在为企业提供足够的时间来准备相应的文书。此外,条例还澄清,除了不动产(如土地)、证券及股票以外,其他财产的转让无需支付印花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