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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和香港都签署了新的免双重征税协议

作者: Anas Almasri

中国最近与丹麦完成了免双重征税协议(DTA)的签署,这是其税收协议网络中最新的一个。而香港也与墨西哥签署了一项类似的协议,扩大了自己的网络。

这两份文件都签署于6月的下半月,第一份于6月16日在哥本哈根签署,而第二份于6月18日在洛斯卡沃斯签署。

在前往墨西哥参加为期两天的G20峰会前,胡锦涛主席访问了丹麦,这是自1950年双方建立外交关系以来,中国国家元首第一次访问丹麦。

在访问期间,他会见了丹麦首相Helle Thorning-Schmdit,他们见证了一系列合作协议的签署,其中包括一份对居住在中国的丹麦公民获得的收入免于双重征税(或反之亦然)以及防止偷漏税的协定。

在没有免双重征税协议的情况下,这些收入将同样在中国和丹麦缴税,而不是只在一个国家支付。

两国还同意在一系列领域进行合作,包括可再生能源、文化和农业。

中国国务院副总理王岐山也陪同访问了这个北欧国家,并且出席了中国和丹麦公司之间20项新协议的签署,其总价值接近33.5亿美元。

香港与墨西哥之间的免双重征税协议由香港财政司司长曾俊华与墨西哥财政和公共信贷部长José Antonio Meade Kuribreña共同签署。该协议是基于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针对税务信息交换的标准而起草的。

这项全面的免双重征税协定将帮助投资者更清晰地了解他们在这个拉美国家和中国特别行政区进行投资所应承担的经调整后的税收义务。

在双方批准条约之前,香港居民从墨西哥接受利息,必须在墨西哥支付30%的预扣税。而根据免双重征税协议的安排,这个税率在一般情况下最高为10%,如果利息受益人是银行,那么税率将为4.9%。

而对墨西哥版税的税率也将从目前的25%或30%(视版税的种类而定)减少为最高10%。

航空公司和国际航运企业将同样在免双重征税协议下获得减税的好处。拥有飞往墨西哥航班的香港航空公司将不在墨西哥缴税,而只需要缴纳香港的公司税 - 这是两个税率中比较低的那个。而香港航运企业来自墨西哥的利润也能够获得相类似的待遇。

总部位于香港的公司由于通过墨西哥常设机构开展商业活动,目前需要就来自香港的利润向两地的税务当局进行缴税,而未来它们将无法进行双重缴税。公司将被允许用在香港支付的税款申请抵扣在墨西哥的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