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还指出,香港政府在三月份启动了一个为期三月的公众咨询活动,以向公众介绍新的开放式基金公司(OFC)架构,作为对现有的单位信托架构的补充。由于开放式投资公司在国际基金管理行业也已成为设立投资基金的最受欢迎的方式之一,OFC架构的立法目的在帮助香港发展成为一个更为健全的资产管理中心。
他还补充道,“香港政府正在致力于对离岸基金利润免税期的延长,并还将覆盖私募基金。提议的免税项目将涵盖在香港以外注册或成立的,未持有香港物业或在香港有任何业务活动的私人公司所进行的交易。新的措施将向私募基金在香港开展更多业务提供激励。”
Chan教授认为交易所交易基金(ETF)市场是另一个获得政府支持的领域。2010年施行的印花税特许权被扩展至追踪包含40%的香港股票指数的ETF。他指出在香港上市的ETF数量在2010年年末的69只上升到去年年底的116只。
“为了促进市场的更大成长,我们计划对所有的ETF印花税进行免税,以此来降低成本。我们的目标是在下一个立法会会议上向立法委员会提交法规的修改意见。”
Chan教授最后表示,为了向投资者推出更为多样化的基金产品,“我们正和中国大陆的金融当局紧密合作,就香港和大陆之间的相互承认和跨境基金交易达成共识。我们已和SFC和相关中国大陆的金融当局达成一致,现在等待人民代表大会的最后通过。”
根据证券和期货委员会(SFC)在2012年发布的年度基金管理活动调查,香港的联合基金管理业务在2012年达到了前所未有的12.6万亿港元(1.6万亿美元),年度增长率几乎高达40%。香港已经成为中国大陆以外的中国证券和基金管理的最大基地。
私募基金行业也增长迅猛。到2013年9月,香港管理的私募基金总资产达到了940亿美元,是亚洲总额的五分之一。此外,香港有亚洲最多的高级风险基金公司,且作为为数众多的在中国、日本和韩国进行大量投资的私募基金公司的地区总部的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