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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曼群岛改革离岸法

开曼群岛昨天通过了三项关于离岸法律的修改提案,旨在推动这个行业的现代化进程。最大的改革是在开曼群岛公司法中加入了13项新的条款,并且对相关法律进行了修订。这些法律的修改解决了许多问题,包括并购的不确定性、电子化的股票转让以及包括在法律文件上用外国文字进行双重签名时不再要求直接翻译等一些小问题。其它涉及的问题还包括库存股、股票赎回和回购以及文件的执行等等。

除了公司法外,证券投资商业法和产权法也做了相应的修订。卡曼群岛金融服务立法委员会主席Charles Jennings说,该岛还计划对其它一些法律进行修订。

开曼群岛总理McKeeva Bush说: “这些修订案是广泛征询意见后的最终结果,它们旨在解决在实际运作过程中客户和市场所遇到的问题。这会加强卡曼群岛作为企业注册地的吸引力,并且让我们保持自己的竞争优势。因此,我们本地的行业将从这些法律修订中受益十倍,为推动我们经济发展的这个主要行业创造新的发展机会。”

Bush指出,离岸金融世界的竞争越来越激烈,这要求不断的创新。Bush说:“当我们的业务遇到挑战时,很重要的一点是我们需要修订法律来保持竞争力。我们有很多很多竞争对手。所有那些曾经以农业为立身之本的小岛都在从事金融服务。我们不能无所事事,我们必须创新……我们不能对抗20国集团。我们必须拥有正确法律来保持透明度,我们必须洁身自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