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TA不仅仅能够促进香港和意大利之间的贸易投资往来,也能协助投资者更好的评估有关跨境贸易的税额负担,同时也能鼓励更多的意大利公司进入香港市场。
根据该项协议,意大利居民在香港所获得的收入将不再需要向香港和意大利的缴纳个人所得税。在香港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将能够抵扣在意大利须缴纳的税额。
在未签署DTA时,如香港的公司在意大利以常设机构形式所获得的收入,那么该公司在两地都需缴纳税款。然而签订了避免双重征税协议后,就收入而言,由于在意大利所缴纳的税款可以再香港抵扣,因此该类型的公司可以免除双重征税的负担。
在该协议下,在意大利有获利的香港居民也将因此得到好处。 相比于之前要向意大利缴纳20%的预提税,现在可以享受最高不超过12.5%的预提税。
意大利向香港居民征收的特许权使用费的预提税税率将由现行的22.5%降至以15%为上限。香港居民来自意大利的股息收入的预提税税率也将由现行的20%降至10%。
在该协议下,香港的航空公司经营往来意大利的航线,只须就有关利润按香港税率(比意大利的税率低)来缴纳香港所得税,而无须在意大利课税。此前,香港居民从意大利国际航运收入赚取的利润,也须在该国课税。而在该协议下,意大利将豁免香港居民该项航运收入的税费。
该协议的最终草案也包含了双方准确有效的税务情报交换条款,待双方完成有关的审批程序后开始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