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岸选址地继续为私人财富管理提供解决方案的同时,近年来增长最快的非公司建立行业莫属。离岸选址地能为公司提供的节税方式多种多样数不胜数:红利现金流的控股公司、在岸或离岸的上市架构、特殊目的工具、知识产权管理和认证、国际财富管理、房地产所有权和租赁等等。
离岸公司架构的复苏
离岸公司建立行业还未完全从去年的危机中复苏,此外,离岸公司建立的活动也在全球的离岸业复苏中开始抬头。总体上来说,全球的情形在各个地方都不尽相同,一些特定的离岸金融辖区比其它地方的表现要好得多。
根据Appleby公司2014年8月出版的最新“离岸公司注册”报告,2013年下半年在全球范围内新建立的离岸公司总数和上半年相比有所下降。虽然如此,一些特定的离岸辖区的公司建立活动水平则表现正常。英属马恩岛和耿西岛声明在这两个地方新注册的公司比过去的半年里分别增长了10%和9%。
英属维尔京群岛(BVI)在离岸公司新注册的数量上保持压倒性优势,比位居第二位的竞争对手塞舌尔高出两倍。
毛里求斯和BVI两地新注册成立的公司都占据当地12%的新公司成立总数,领先于其它所有离岸金融辖区。
毛里求斯也是当地新公司成立速度最快的金融辖区,比2012年增长了13%,总数达到18560家。增长率第二高(3%)的则要数百慕大。
Appleby的公司建立分析报告也显示这一复苏现象是非常割裂的,比如英国的公司注册数量从2013年的下半年相比上半年有所降低,中国的公司注册数量则在同一时期内呈爆发时增长,达到了35%。
2012和2013年间的全球离岸公司注册的活动公司总数约在1%左右,而在萧条前的2008年到2013年之间则有5%的增长。
Appleby的报告分析认为:“从2013年年底的公司注册数量总数上,我们能看到离岸市场的增长在总体上要低于它的在岸对手。在比较年度增长率时,只有毛里求斯在这方面比英国、香港和中国做得好。其它的金融辖区要么保持不变,要么以0.2%到3%的年增长率在其注册的活动公司总数上缓慢增长。
离岸透明度和可信度
世界经合组织(OECD)、金融行动小组(FATF)、欧盟和G20在过去20年对离岸业施加的压力不容小觑,而且事实上已经让离岸业作为整个行业在世界上受到不必要的误解。
几乎所有的主要离岸金融辖区都以承认他们当地税务系统的方式来应对,不是以提高国际税率,而是以降低当地税率的方式,虽然他们急着和更大的高税率国家签订“税务信息交换协议”和传统的税务协定。另外,英国首相Cameron也在2013年9月向议会提出把英国作为倚靠避税天堂的国家是不公平的。
在这些负面消息的影响下,承认诸如泽西岛、耿西岛和马恩岛在最近所做的正面努力是必要的,Cameron认为:“我不认为把那些英属管辖地称为避税天堂是公平的说法。他们正在以实际行动来确保公正和开放的税务系统。把我们的重心转移到那些真正避税天堂的国家和地区才是最重要的。英国领地和海外辖区意义重大——正确地说——对英国人民和成员国来说,都已采取了必要的措施,因此也应该得到应有的支持。
对那些税务行骗者来说确实是损失了私密性,但大多数情况下,主要的离岸辖区仍然和过去一样安全和私密。对很多人,当然也是对很多公司来说,免双重征税协定在处理和离岸金融辖区的问题时,是一个正面的优势。
虽然如此,直到最近一段时间,离岸透明化运动主要的目的是以一系列的精心布局和架构的方式来阻止居住在高税率国家,拥有巨额财富的居民逃避他们的税务责任。而直到过去的两年里,这一重心才转移到公司税的避税行为上来,由于对于跨国公司来说,没有诸如在离岸辖区或低税率辖区进行公司注册的税务应对策略非常罕见。让公司透露更多的信息,比如谁是公司所有者,以及OECD的“基础侵蚀和利润转移”行动,都能在成功运用后对离岸公司建立行业产生深远的影响。
现在没有一个金融辖区是被OECD列入“黑名单”的,个别政府有时候会单方面地排斥特定的离岸金融辖区,行动通常具有政治目的性,多和当地的法律相违背有关。
举例来说,2014年10月,长久以来一向被认为在透明度方面是“干净辖区中最干净的辖区”的马恩岛,被哥伦比亚从离岸黑名单中去除。
被哥伦比亚列入黑名单的话会导致资金转账时收取33%的资本预提税,而非通常标准的10%。现在,仍然有41个国家位列哥伦比亚的黑名单。
法国在2013年颇具争议性地把泽西岛和百慕大列入黑名单。这一行动让上述两个金融辖区被迫进行更多努力来达到法国的要求时感到无所适从。
离岸公司建立的机制
过去的四分之一个世纪中发生的一系列事件无疑把“离岸”和“在岸”这两个经济学提法推上了风口浪尖,在外国或离岸金融辖区建立一家公司仍然是一项复杂的工作,这还不包括公司建立本身所具有的复杂程度。
虽然许多离岸金融辖区在公司法,特别是在英国的海外属地,都遵从英国普通法,但是每个地方仍有当地的不同之处,民事法地区的许多法律概念,特别是对那些已经习惯于在普通法系统下营商的人士来说,还不是非常熟悉的,一些金融辖区也许能允许公司在只有一名总监的情形下建立,而其它地方则需要一个以上才合法。要建立一家公司所需要的公司初始股本资金的多少也有差别,更别说是否允许股本持有者的存在等条件,都各不相同。
然而,得益于减少了大量纸上工作电子注册系统的采用,公司注册流程在近几年内已经从总体上来说得到了极大的简化。成立一家公司所需的时间在各个金融辖区内仍然各不相同,但最近这段时间内来看,少于24小时基本上是很少见的。
大多数的金融辖区要收取初始的注册费和之后的年费。离岸金融辖区总体上来说是在互相竞争的情况下吸引国际资本,这些费用在一些地方会非常高昂,而且总体上这一费用因为政府要填补其它地方的税收不足而变得越来越高。
在选择合适的金融辖区来成立一家国际公司时,还要考虑很多其它因素。最基本因素之一,也是最首要考虑的因素之一,就是候选地区的政治和经济的稳定性。另一个需要着重考虑的因素是这个地区的专业度和通讯基础设施。即使是最偏远的离岸金融辖区都已经通过电话或互联网和世界通讯系统保持着良好的联系,但是如果和世界另一头的顾问沟通(在半夜里)仍将会是一件麻烦事,也许重新考虑选址地才是比较明智的。因此地理位置是非常重要的决定性因素,离岸架构所处的时区应该是选择金融辖区地址的关键因素。
结论
综上所述,建立一家国际公司的时候真是需要处处小心才是!在几乎所有的情况下,建立一家离岸公司都会在公司服务提供商、顾问或当地律所的帮助下进行——但也不要忘了在寻求此领域里可信赖,高度专业的独立顾问意见的同时,做好自己的功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