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Adam Skuse 不断加剧的政府债务、借贷困难、持续上升的失业率,以及对提高税收的呼吁。尽管这些对希腊、意大利和其他旧世界的疲弱经济体来说并不是什么令人惊讶的事情,但是很少人会预料到开曼群岛这个沙滩岛国——曾经是财富的代名词 ——也会受到类似问题的困扰。然而,开曼群岛政府的债务预计将在明年六月达到6亿美元左右,相比十年之前增长了近500%。而今年也将是开曼群岛政府连续四年中第三年出现财政赤字,预计大约为450万美元。与此同时,该国的失业率正在上升。 尽管这些数字相比欧洲其他国家所面临的问题来说是相当微小的,但是这使得一些人建议开曼群岛开始征收某种形式的税收。 零税率政策是开曼群岛成功保持其主要离岸司法管辖区地位的基础所在,而那些希望这个加勒比三岛组成的国家通过税收来解决政府财政危机的人们选择不再沉默。 事实上,政府当局已经驳斥了这种观点,相反加倍努力地吸引更多的客户,并且特别注重中国市场。 十月,开曼群岛总理McKeeva Bush率领代表团参加了在上海举行的中国离岸峰会,希望向投资者和官员推广该司法管辖区,并宣布计划在中国开设了一个代表处。此行还包括与国有的中国港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进行了会面,会议内容涉及为开曼首府乔治城的邮轮停泊设施提供融资并参与建设。 开曼群岛同样希望寻找方法来实现经济基础的多样化,政府已经宣布投资3.27亿美元建立特别经济区,来吸引全球性的科学、技术、商品和衍生品、媒体以及教育机构进入该国。 与此同时,该司法管辖区历来强大的金融和银行业正在经历健康的发展,这是建立在其卓越金融服务的良好声誉之上的。 来自国际清算银行的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08年底,开曼群岛银行资产总额为1.7万亿美元以上,这已经超过了意大利、葡萄牙和西班牙的总和。开曼群岛继续在各项指标中屡创新高,其中包括了在《银行家》杂志2011年国际金融中心调查专业金融中心分类中排名第一,并且在20国集团委托编制的一份报告中就符合国际合作和信息交换的全球监管标准上排名首位。 该司法管辖区同样也正在竭力提高透明度,目前已经签署了26项税务信息交换协议(TIEAs),其中在过去一年中签署了5项,包括去年9月与中国签署了此类协议。 开曼群岛长久以来一直与中国保持着强大的业务关系,无论是对内业务,还是不断增长的对外业务。它在中国客户心目中无疑是最受尊敬和认可的离岸司法管辖区,这让许多竞争对手艳羡。 据香港政府的统计,开曼群岛是香港第七大外国直接投资的来源地,也是其第六大对外投资的目的地。 自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开曼群岛的注册公司就被允许在香港香港联合交易所上市,因此开曼群岛的法律专家非常精通如何帮助客户满足港交所的上市要求,已经有几百家开曼群岛注册的公司在港交所主板和创业板实现了上市。 在开曼群岛注册企业仅仅需要一天的时间,最新的法规允许企业使用汉字进行名称注册。开曼群岛不要求董事是该国的居民,也不要求企业将资产放置在那里。 此外,这里还没有外汇管制,这意味着资金可以在不受限制的情况下自由转入或者转出该国。 该国同样是一个普通法的司法管辖地,适用英国法律。它拥有高度发达的基础设施和稳定的政府,开曼群岛的法律服务能够迎合亚洲的工作时间。 总部位于香港的国际律师事务所Maples and Calder亚洲企业部总管Greg Knowles表示,开曼群岛的公司在许多情况下对中国的对外资本十分有用。这些情况包括控股由中国企业全资拥有的海外资产;多个中国企业的联合投资工具;为中外合作方就海外资产建立合资企业提供工具;以及为供给中国市场收购自然资源提供融资工具。 Knowles先生说:“我们发现前几年的趋势得以延续,开曼群岛的工具促进了大量外来资本在符合当地法规的前提下流入中国,中国企业也在不断使用开曼群岛的工具实现海外上市,包括在大马交易所和韩国证券交易所,这些交易所过去并没有太多的中国上市公司。” 他补充说,中国法规允许的私募股权和对冲基金对开曼投资工具的使用,以及中国的富裕人士对开曼群岛信托结构的兴趣预计将获得增长。 那些希望采取开曼群岛路线的人需要留意最近中国法律法规的一些变化。 其中的一套中国法规被统称为“10号通知”,它要求中国公民和居民在向离岸工具转移资产前获得国家和当地政府的批准。 Knowles先生说,最近中国发布的第698号文在税收方面的影响更为显著,它要求在任何地方的任何人在出售中国资产时必须向中国税务当局进行备案,其中包括通过非中国控股企业进行的交易。除非在其他司法管辖区已经被征收至少12.5%的所得税,或者能够就通过境外工具构建交易给予正当的理由,否则资产出售所获得的利益必须支付10%的资本利得税。 Knowles先生说:“一些专家甚至认为,第698号文可能会导致中国投资在未来大大减少对开曼群岛工具的使用。但是这种观点显然误解或者忽略了一个事实:在大多数情况下,使用开曼群岛工具不完全或主要以税收筹划为目的。在任何情况下,相比使用在岸司法管辖区或者直接进行投资,使用开曼群岛的工具不会让投资者处于更为糟糕的境地中。” Knowles先生同时指出,并不只有开曼群岛的架构才会受到第698号文的影响。江苏省当地的税务局要求凯雷集团就出售香港控股公司的股份为形式的投资支付税收,该项交易并不包含离岸元素。他说:“没有人会真的认为香港公司作为中国投资工具的未来是有限的。” 对那些希望使用可变权益实体(VIE)在美国上市的中国企业来说,开曼群岛同样是一个非常受欢迎的地方。在外资控股权被禁止或者限制的行业里,中国企业通常会选择这种方式来规避相关的限制。外国投资者控股一家在离岸目的地注册的公司,而后者则通过合同协议控制中国的公司。根据美国的法规,这种结构被认为相当于拥有控股权,这将允许公司能够继续其上市的进程。 然而,宝生钢铁在被河北省当局告知VIE协议无效后,在3月28日取消了其在纳斯达克价值为3800万美元的上市计划。 接下来在8月份,有媒体报道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要求国务院打击VIE结构,虽然没有透露如何打击以及打击的程度,这使得大家纷纷猜测这项措施会对那些已经使用以及打算使用这个架构的企业产生什么样的影响。9月,中国媒体引用匿名消息来源报道说,中国的互联网公司可能会免于遭受这场针对VIE的打击,但是那些还没有进行首次公开招股的公司将不能幸免。 根据独立分析师Fredrik Öqvist整理统计的数据显示,在美国上市的中国企业(不包括场外柜台交易市场上市)中有42%的企业使用VIE结构。纳斯达克上市的企业中有一半以上使用这个结构,而在纽约证券交易所和美国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公司相对较少使用。 VIE所面临的压力不只是来自中国当局。12月,美国宾夕法尼亚州参议员Robert Casey Jr.要求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调查中国太阳能电池板制造商使用这个结构的情况。 几乎与此同时,SEC对注册在开曼群岛的中国软件公司东南融通采取了暂停上市和撤销股票的措施。 然而,Knowles先生表示,即便人们减少了对VIE结构的利用,使用开曼群岛的工具仍然可以加速外来股权以其他形式来进入中国市场。开曼群岛稳定的法律体系和灵活、现代的企业法框架仍然是吸引国际投资者的最大亮点。 大家都很关注VIE领域会如何发展,但是开曼群岛将成为与中国相关的资本流动的重要枢纽,这种趋势将会变得更强。开曼群岛将会是中国企业最值得信赖、最便捷和最知名的离岸目的地之一。
作为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全球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BEPS)倡议的一部分,《2018年开曼群岛国际税务合作(经济实质)法》(“《经济实质法》”)于2018年12月17日通过,并于2019年1月1日生效。《经济实质法》将由开曼群岛税务信息局(“TIA”)实施,包括由该机构制定进一步的法规和指引。所有国际离岸金融中心(包括百慕大、英属维尔京群岛、泽西、根西岛和香港)均已经或者即将实施类似法律。 新《经济实质法》对谁适用 所有根据《公司法(2018年修订)》(“《公司法》”)设立的公司、根据《有限责任公司法(2018年修订)》(“《有限责任公司法》”)注册的有限责任公司、根据《有限责任合伙企业法(2018年修订)》(“《有限责任合伙企业法》”)注册的有限责任合伙企业,或者在开曼群岛境外设立但在《公司法》项下注册的公司,如果上述公司注册为豁免公司,则属于新《经济实质法》的适用范围(合称为“相关实体”)。 从事某些活动(“相关活动”)的相关实体将承担若干报告义务,并需要就其所从事的各项相关活动满足经济实质测试。正如《经济实质法》附表2中所界定的,相关活动为:(i)银行业务;(ii)分销和服务中心;(iii)融资和租赁业务;(iv)基金管理业务;(v)总部业务;(vi)控股公司;(vi)保险业务;(vii)知识产权(IP)以及(viii)运输业务。 在本文中,我们着重阐述了在《经济实质法》项下对相关实体施加的主要要求和义务,《经济实质法》自2019年7月1日起适用于现有相关实体,并将即刻适用于新设的实体。因此,给予了现有相关实体六(6)个月的过渡期,以审查其在开曼群岛境内的活动和公司组织,并确定为满足合规目的所需采取的措施(如有)。TIA将针对下文规定的若干事项提供进一步指引。 谁被排除适用新《经济实质法》? 在下列情形下,新《经济实质法》不适用于相关实体: 其业务在开曼群岛之外的一个司法管辖区域内集中管理和控制,且相关实体本身就属于另一个司法管辖区域的税收居民;或者 相关实体为投资基金或者投资工具(SPV)。 新《经济实质法》的主要要求和义务 相关实体需要就其从事的各项相关活动满足经济实质测试。《经济实质法》第4条规定了为满足经济实质测试所必须符合的具体要求: 相关实体需要在开曼群岛从事与该相关活动有关的核心创收活动(“CIGA”)。CIGA系指在创收方面具有关键作用且在开曼群岛境内所从事的活动。该等活动的具体例子规定在各项相关活动中。例如,就基金管理业务而言,该等活动包括投资决策(即对持有或者出售投资进行决策)、计算风险和准备金、对货币或者利息波动以及对冲头寸做出决策、向投资者或开曼群岛金融管理局(“CIMA”)(或二者兼之)准备报告或申报表(或二者兼之)。就总部业务而言,该等活动包括进行相关管理决策、代表集团实体发生开支以及协调集团活动。就知识产权业务而言,该等活动包括研究和开发和/或品牌、营销和分销活动,以及在某些情形下做出战略决策和管理(以及承担)与IP开发和后续利用IP相关的、与第三方收购和后续利用和保护IP相关的主要风险,和/或从事据以利用IP权利的底层交易活动。 就该等相关活动而言,相关实体需要在开曼群岛境内受适当指示和管理。与管理相关的具体要求如下: 董事会在整体上应当具有履行董事会职责所需的适当知识和专业知识; 根据所需决策的等级,应当按适当频率在开曼群岛境内召开董事会会议; 在召开董事会会议期间,法定人数的董事应当在开曼群岛出席该等会议; 董事会会议纪要应当记录在会议上做出的战略决策;以及 所有董事会会议纪要以及适当的记录均应当保存在开曼群岛境内。 关于来自开曼群岛境内所从事相关活动的相关收入级别: 相关实体的账簿应当记录有在开曼群岛境内发生了足够金额的运营支出; 相关实体应当在开曼群岛境内拥有充分的实体存在(包括维持有经营场所或者厂房、房产和设备);以及 相关实体应当在开曼群岛境内拥有足够数量且具备适当资质的全职员工或者其他人员。 服务提供商安排 — 如果相关实体的CIGA是由开曼群岛的另外一个人士实施,在该相关实体能够监督和控制该另一人士从事CIGA的前提下,该相关实体也可符合经济实质测试。因此,服务提供商安排可用于在开曼群岛维持充分的实体存在目的。 此外,考虑到控股公司活动的特性,针对控股公司也做出了规定(包括知识产权控股公司)。 最后,TIA将就如何满足经济实质测试发布进一步指引。 相关实体需要每年向TIA报告。相关实体需要每年[1]向TIA报告以下事项:(i)相关实体是否在从事一项或以上的相关活动;(ii)相关总收入的任何部分是否在开曼群岛之外的任何司法管辖区域内被征税;以及(iii)相关实体的财务年度结束日期。相关实体还需要在2019年1月1日或之后开始的每个财年结束后十二(12)个月内就该年度内实施的任何相关活动向TIA提交详细的年度报告,包括与收入、资产、开支相关的信息、开曼群岛境内的营业地址、员工、CIGA、与集团(如适用)相关的信息,以及在相关活动被定义为高风险知识产权业务的情况下的某些其他信息。此外,TIA有权要求提供进一步信息,相关实体有义务提供该等进一步信息,且还应保留与经济实质测试相关的所有记录六(6)年。 相关实体未报告或提供信息,或者被TIA视为不符合经济实质测试的,该等实体将受到处罚。 如果一个相关实体经TIA认定不符合相关财年的经济实质测试,TIA将就此发送通知,告知相关实体所需要采取的措施,并处以10,000开曼元(约12,200美元)的罚款,该罚款应当在发送通知之日后的二十八(28)日内支付。如果TIA认定该相关实体在后一年仍不符合经济实质测试,则TIA将发送进一步通知,罚款升至100,000开曼元(约122,000美元),并向公司注册处提交一份报告(根据法律的要求,公司注册处需要向大法庭申请向相关实体发出命令,或者宣告其消灭)。可对TIA的决定提起上诉。 相关实体的董事、经理或者管理成员也需对违法行为承担责任,包括玩忽职守。最后,经TIA要求,未提供信息的人士或者明知或故意修改、销毁或者删除信息的人士是在实施犯罪行为,将以简易程序定罪,处以10,000开曼元(约12,200美元)的罚款或者处以两(2)年监禁(或二者兼之)。 本文无意替代具体法律建议或法律意见。如需具体建议,请联系您经常联系的Loeb Smith律师或: 电子邮件:gary.smith@loebsmith.com 电子邮件:ramona.tudorancea@loebsmith.com 电子邮件:vivian.huang@loebsmith.com 电子邮件:yun.sheng@loebsmith.com 电子邮件:elizabeth.kenny@loebsmith.com
司法辖区: 开曼群岛 所在地区: 加勒比 官方货币: 开曼群岛元 语言:英语 时区:协调世界时-5 电话区号: 1-345 通讯设施: 良好 设立公司成本: 3,500-4,500美元 设立公司需时: 3-5天 设立公司费用: 2,500-3,500美元 开曼群岛是世界领先的国际金融中心之一,是一个政治稳定的司法辖区,就共同基金、私人股权基金、控股架构、结构性金融、保险公司和上市公司等业务为公司提供税收中立平台。 开曼群岛也是全球最大的50家银行的所在地,也是专属自保保险的第二大离岸司法辖区。世界上大约80%的对冲基金都是在开曼群岛设立的。许多私人股权基金也选择开曼群岛,因为其具有综合性和商业友好性的豁免有限合伙法。 开曼群岛还努力满足透明度的要求。自动交换信息协议由三部分组成——2010年外国账户纳税法案、皇家属地和海外领土法案和共同申报准则(CRS),开曼群岛作为自动交换信息协议成员,努力寻求打击逃税和洗钱以及个人隐私和保密的权利之间有效的平衡。已有超过100个国家签订了CRS,其中中国、俄罗斯和澳大利亚都是较晚的签订者,并将在2018年之前进行首次信息交换。 适合于: 财富管理、银行业、保险、基金管理、海运、航空、游艇、贸易金融、知识产权/许可、控股公司、电子商务、财产所有权 公司类型: 豁免公司、独立投资组合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豁免有限合伙企业、基金公司、外国公司、外国合伙企业、经济特区公司(SEZC) 主要商务城区: 乔治城 关系良好的国家/地区: 巴哈马、巴巴多斯、百慕大、伯利兹、加拿大、多米尼加、印度、牙买加、蒙特塞拉特、圣基茨和尼维斯、圣卢西亚、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特立尼达和多巴哥、特克斯和凯科斯群岛、美国 关系不佳的国家/地区: 缅甸、古巴、伊朗、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利比亚、索马里、苏丹、叙利亚 税务负担——企业: 除了小额的印花税,不征税 税务负担——个人: 除了小额的印花税,不征税 总体税率: 企业所得税0%、个人所得税0%、增值税0%。 协议签订司法辖区: 英国 税务信息交换协议签订司法辖区: 阿根廷、阿鲁巴、澳大利亚、比利时、巴西、加拿大、中国、库拉索岛、捷克共和国、丹麦、法罗群岛、芬兰、法国、德国、格陵兰、耿西岛、冰岛、印度、爱尔兰、意大利、日本、马耳他、墨西哥、荷兰、新西兰、挪威、波兰、葡萄牙、卡塔尔、塞舌尔、圣马丁岛、南非、瑞典、英国、美国
开曼群岛通过了《国际税务合作(经济实质)法》(“法律”)。该法律要求开展某些相关活动的实体,必须在开曼群岛境内拥有可证实的“经济实质”,这也符合经合组织和欧盟为了打击税基侵蚀和利润转移(BEPS)而制定的标准。 该法律的适用对象 目前,该法律适用于符合进行“相关活动”的“相关实体”之定义的开曼实体。相关实体包括大部分开曼群岛获豁免公司、有限合伙公司和开曼有限责任公司,但不包括投资基金或通过投资基金直接或间接投资或经营的实体。相关实体还包括注册外国公司,前提是这些公司并非开曼群岛税务居民。 该法律仅适用于开展“相关活动”的相关实体。相关活动的范围广阔,包括基金管理、银行业务、保险、金融与租赁、分销及服务中心业务、总部业务、知识产权业务、航运以及控股公司业务。 该法律的具体要求 — 经济实质测试 开展相关活动的相关实体将需通过“经济实质”测试,具体准则包括以下三点: 相关实体必须开展与相关活动有关的“开曼群岛核心收入创造活动”。“开曼群岛核心收入创造活动”是指正在或从开曼群岛开展的、对相关公司的收入创造来说非常重要的活动; 就该活动而言,相关实体必须是以适当的方式在或从开曼群岛接受“指导和管理”; 考虑到来自在开曼群岛开展相关活动的相关收入水平,相关实体必须 — 在开曼群岛产生足够金额的经营开支; 在开曼群岛拥有足够的实体存在(包括维持经营地点或工厂、不动产和设备);及 在开曼群岛有足够数量,且具备适当专业资历的全职员工或其他人员。 控股公司仅需通过较低的经济实质测试,但任何高风险的知识产权控股公司则将要符合更严格的要求。 开曼群岛允许实体在其司法权区把“核心收入创造活动”外包,可视其为满足经济实质要求,但前提是该实体须能够监督和控制任何代表开展的此类外包活动。 请参阅开曼群岛政府发布的《指引说明》,了解通过经济实质测试的详细信息,包括“足够”和“适当”的含义。 申报要求 相关实体需要向开曼群岛税务信息局(TIA)发出通知,确认自身是否正在开展相关活动。开展相关活动的实体需要向TIA申报基本税务报表,包含收入、支出、资产、管理层、员工、实体存在和其他数据。TIA会审查申报信息,以此判断实体是否遵守该法律。未能遵守该法律要求的实体,第一年将被处以10,000美元的罚款,第二年被处以100,000美元的罚款。如果持续未达到经济实质要求,该开曼群岛实体可能会被法院下令解散。 阅读更多
司法辖区: 开曼群岛 所在地区: 加勒比 官方货币: 开曼群岛元 语言:英语 时区:协调世界时-5 电话区号: 1-345 通讯设施: 良好 设立公司成本: 3500-4500美元 设立公司需时: 2-3天 设立公司费用: 2500-3500美元 开曼群岛是世界领先的国际金融中心之一,是一个政治稳定的司法辖区,就共同基金、私人股权基金、控股架构、结构性金融、保险公司和上市公司等业务为公司提供税收中立平台。 开曼群岛也是全球最大的50家银行的所在地,也是专属自保保险的第二大离岸司法辖区。世界上大约80%的对冲基金都是在开曼群岛设立的。许多私人股权基金也选择开曼群岛,因为其具有综合性和商业友好性的豁免有限合伙法。 开曼群岛还努力满足透明度的要求。自动交换信息协议由三部分组成——2010年外国账户纳税法案、皇家属地和海外领土法案和共同申报准则(CRS),开曼群岛作为自动交换信息协议成员,努力寻求打击逃税和洗钱以及个人隐私和保密的权利之间有效的平衡。已有超过100个国家签订了CRS,其中中国、俄罗斯和澳大利亚都是较晚的签订者,并将在2018年之前进行首次信息交换。 适合于: 财富管理、银行业、保险、基金管理、海运、航空、游艇、贸易金融、知识产权/许可、控股公司、电子商务、财产所有权 公司类型: 豁免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豁免有限合伙企业、基金公司、外国公司、外国合伙企业、经济特区公司(SEZC) 主要商务城区: 乔治城 关系良好的国家/地区: 巴哈马、巴巴多斯、百慕大、伯利兹、加拿大、多米尼加、印度、牙买加、蒙特塞拉特、圣基茨和尼维斯、圣卢西亚、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特立尼达和多巴哥、特克斯和凯科斯群岛、美国 关系不佳的国家/地区: 缅甸、古巴、伊朗、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利比亚、索马里、苏丹、叙利亚 税务负担——企业: 极轻 税务负担——个人: 极轻 总体税率: 企业所得税0%、个人所得税0%、增值税0%。 协议签订司法辖区: 英国 税务信息交换协议签订司法辖区: 阿根廷、阿鲁巴、澳大利亚、比利时、巴西、加拿大、中国、库拉索岛、捷克共和国、丹麦、法罗群岛、芬兰、法国、德国、格陵兰、耿西岛、冰岛、印度、爱尔兰、意大利、日本、马耳他、墨西哥、荷兰、新西兰、挪威、波兰、葡萄牙、卡塔尔、塞舌尔、圣马丁岛、南非、瑞典、英国、美国 作者: 施煜琼,瑞拓律师事务所驻上海代表处管理合伙人 许文洁,瑞拓律师事务所驻上海代表处律师
司法辖区: 开曼群岛 所在地区: 加勒比 官方货币: 开曼群岛元 语言:英语 时区:协调世界时-5 电话区号: 1-345 通讯设施: 良好 设立公司成本: 3,500-4,500美元 设立公司需时: 3-5天 设立公司费用: 2,500-3,500美元 开曼群岛是世界领先的国际金融中心之一,是一个政治稳定的司法辖区,就共同基金、私人股权基金、控股架构、结构性金融、保险公司和上市公司等业务为公司提供税收中立平台。 开曼群岛也是全球最大的50家银行的所在地,也是专属自保保险的第二大离岸司法辖区。世界上大约80%的对冲基金都是在开曼群岛设立的。许多私人股权基金也选择开曼群岛,因为其具有综合性和商业友好性的豁免有限合伙法。 开曼群岛还努力满足透明度的要求。自动交换信息协议由三部分组成——2010年外国账户纳税法案、皇家属地和海外领土法案和共同申报准则(CRS),开曼群岛作为自动交换信息协议成员,努力寻求打击逃税和洗钱以及个人隐私和保密的权利之间有效的平衡。已有超过100个国家签订了CRS,其中中国、俄罗斯和澳大利亚都是较晚的签订者,并将在2018年之前进行首次信息交换。 适合于: 财富管理、银行业、保险、基金管理、海运、航空、游艇、贸易金融、知识产权/许可、控股公司、电子商务、财产所有权 公司类型: 豁免公司、独立投资组合公司、有限责任公司、豁免有限合伙企业、基金公司、外国公司、外国合伙企业、经济特区公司(SEZC) 主要商务城区: 乔治城 关系良好的国家/地区: 巴哈马、巴巴多斯、百慕大、伯利兹、加拿大、多米尼加、印度、牙买加、蒙特塞拉特、圣基茨和尼维斯、圣卢西亚、圣文森特和格林纳丁斯、特立尼达和多巴哥、特克斯和凯科斯群岛、美国 关系不佳的国家/地区: 缅甸、古巴、伊朗、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利比亚、索马里、苏丹、叙利亚 税务负担——企业: 除了小额的印花税,不征税 税务负担——个人: 除了小额的印花税,不征税 总体税率: 企业所得税0%、个人所得税0%、增值税0%。 协议签订司法辖区: 英国 税务信息交换协议签订司法辖区: 阿根廷、阿鲁巴、澳大利亚、比利时、巴西、加拿大、中国、库拉索岛、捷克共和国、丹麦、法罗群岛、芬兰、法国、德国、格陵兰、耿西岛、冰岛、印度、爱尔兰、意大利、日本、马耳他、墨西哥、荷兰、新西兰、挪威、波兰、葡萄牙、卡塔尔、塞舌尔、圣马丁岛、南非、瑞典、英国、美国
贵辖区在隐私和资产保护方面对希望向下一代传承财富的中国高净值人士或家族来说有什么优势? 开曼群岛施行的是英国普通法所规定的信托法,它也有适应自身要求的,为国际信托和客户考虑的定制化特点。比如说,对私人信托来说没有税负或注册费用。如果您在无需缴税的情况下注册信托,注册处不会向公众透露任何信息,从而保护您的隐私。 开曼群岛对外国监管机构和法庭要求的信息披露方面有特别的隐私保护法规。对资产保护来说,开曼受托人在未牵涉到外国诉讼的前提下不会向外国法庭透露任何信息,开曼群岛的法庭也不会命令开曼信托的受托人披露受益人的信息来满足外国法庭的要求,除非信托契约中有此类要求的情况下则除外。 开曼群岛也有STAR信托,允许目的信托的存在,比如要经营生意或照顾宠物或为子女的教育提供资助等,而且也没有时间限制。此外,客户也可以设立自己的私人信托公司作为受托人使用(需要缴纳注册费)。这让那些不想利用开曼群岛为数众多的专业受托人队伍的客户得以控制董事会成员,且对信托有总体控制权。 信托和基金会是否贵辖区首选的架构?为什么这么说?您认为这一趋势在不久的将来是否会有所改变? 信托广受国际客户欢迎的主要原因是它的灵活性。定制化的信托契约能为每个客户量身打造。比如说,他们能持有固定资产比如房地产(外国和当地的)和不动产,比如生意和股份等。在持有不动产时,如果有需要,信托契约能允许其附属公司被他们的董事会成员所控制,而不受受托人的监管或干涉。 为中国和亚洲客户进行财富规划时您遇到的最大问题和挑战是什么?您和您的辖区为此提出的解决方案是什么? 我们发现很多亚洲的客户希望以动态信托的架构来持有他们位于中国的家族生意,对于家族生意,他们希望在保留控制权的同时建立一个继承和资产保护计划。开曼信托能满足上述一切要求。只要和客户相约洽谈,互相了解对方的意图就能共同达成解决方案。 我们知道一些辖区专注于资产保护,另一些则专注于资产传承产品。贵辖区是否对上述两种需求提供更佳的解决方案呢? 开曼群岛是由来已久的国际商务辖区,因此它在商业法规设计方面非常先进。开曼信托在资产保护和传承方面自然也胜人一筹。 开曼信托是一个非常具有活力的离岸架构,根据我们的经验,只要设立得当,就不会有任何问题。 贵辖区在信托和基金会的法律法规方面有哪些是对投资者具有特殊吸引力的特点? 如上所述,开曼信托有众多其它金融辖区未必具有的优势。这些优势包括: 无地方税; 在不影响信托有效性的前提下委托人能够保留对信托的大部分权力,这也是法律明文规定的; 私人信托无注册要求; 能够便捷地设立私人信托公司从而保留客户对信托的控制权; 承认信托保护人的角色; 信托可以以不动产持有的目的来设立,比如生意等,而不受受托人的干涉; STAR信托能够无限期地设立,让信托在无受益人的情况下为一个目的而设立; 正确设立的开曼信托是十分强劲的离岸财富管理工具; 不受外国法规约束的开曼信托受托人如果未向外国金融辖区提交的话,是十分强劲的离岸资产管理工具;以及 开曼有针对隐私的特殊法规,公众没有权力对信托进行质询。 来源:Melanie Crinis of Campbells Attorneys
1. 行业研究表明中国在能预见到的未来是最大的客源国,您是否在公司建立方面也注意到了这方面的趋势? 是的。中国客户在开曼群岛成立豁免公司的需求每一年都在持续增长。中国客户看重开曼公司所提供的灵活性、资产安全性、轻松的运营、维护和控制以及极具竞争力的费用。中国客户还看重开曼群岛提供的成熟商业环境以及全面的服务,包括银行、信托公司、律师、会计、保险经理、共同基金经理和管理人以及所有预期的支持服务。 2. 贵金融辖区对中国客户来说的最佳优势是什么?请列举一个 利用开曼的企业结构,中国客户可以在国际金融交易和/或投资中实现最大的灵活性并获得其他利益:与控股公司携手打造集团业务将投资和税收效益最大化的能力、执行首次公开募股、合并或兼并其他开曼公司或另一金融辖区内允许与外国实体合并或兼并的公司、退市、进行私人交易以及实现有效的公司税务结构;利用开曼企业结构促进节税财富管理和继任计划的能力。 3. 中国客户为什么要选择贵地建立公司? 开曼的结构之所以是国际金融交易和/或投资的理想选择有诸多原因,包括:成立以中文命名的公司;在提交文件之后一个工作日内成立公司;不要求董事为开曼居民;股东登记簿和会议簿记可以在另一金融辖区保管;不要求每年召开股东大会;最大的保密性——不要求公开提交股东登记簿或会计信息;不收取红利分配税或资本利得税;不收取红利或其他分配的预扣税;不收取礼品、地产或继承税;无外汇限制。 4. 贵金融辖区对中国客户来说在公司建立方面的独特卖点是什么? 开曼群岛是顶尖的离岸金融辖区,具有非常成熟的商业环境以及全面的服务,包括银行、信托公司、律师、会计、保险经理、共同基金经理和管理人以及所有预期的支持服务。中国客户看重开曼群岛环境的成熟程度、开曼公司所提供的灵活性、资产安全性、宽松的运营、维护和控制以及极具竞争力的费用。 来源:Loeb Smith
开曼群岛是世界上最大的离岸银行业中心,也是排名在百慕大之后,世界第二大离岸专属保险基地。这里没有直接或间接税;政府收入来自于关税、印花税和向公司征收的年费。最近试图征收的一项工资税因为工作签证费的不断增加而搁浅。因此在这里雇佣外国人很困难,也很昂贵。开曼群岛的经济高度依赖旅游业和金融服务业。从1997年开曼群岛股票交易市场开市以来,互惠基金已成为一个主要的增长行业,整个群岛已成为世界上最主要的对冲基金、债务抵押债券(CDO)和其它证券形式的注册基地。虽然开曼群岛有成熟的营商基础设施和灵活多变的法规制度,它仍是一个比较昂贵的行政特区。 开曼群岛是一个以英语为官方语言的英国附属地,位于加勒比海地区的古巴和中美洲之间。这里有两个国际机场,一个在乔治城,大开曼群岛,另一个位于开曼湾。几条主要的航线都经停开曼群岛,每天都有航班飞往迈阿密,每周都有航班飞往北美和欧洲的主要城市。 开曼元对美元的比值是固定的,比率定为1开曼元比1.2美元。这里并没有外汇管制。开曼是一个比较昂贵的行政特区,商业基础设施比较完善,法律灵活多变,对个人隐私保持足够的尊重。 开曼群岛在西半球有良好的声誉,但是在欧洲被视为“避税天堂”,很大程度上是因为媒体宣传而并没有事实依据。事实上开曼群岛努力立法来和国际标准保持一致,使自己成为“干净”的离岸中心,甚至在2001年接受了针对财政不道德行为的调查,至少当犯罪在国际上和开曼群岛上已成为公认事实的时候更是如此。通常的看法是开曼群岛仍然在没有犯罪事实的前提下最大限度地保护个人隐私。 虽然开曼群岛被FATF(金融行动特别组)列为没有力量对抗洗钱活动的名单之一,2001年开曼群岛收到FATF的表扬,认为它在针对洗钱的斗争中表现出色,包括出台反洗钱法规,修改货币财政法律和刑事犯罪法。银行和信托公司法和公司管理法等也得到了修订,2002年底还出台了金融公司强制许可证制度。 外商投资 根据“先锋服务和企业条例”,向那些在当地有“特殊需求”的企业享有资本设备的进口税十年期免税的政策。 根据“酒店业援助条例”,建筑材料和设备的进口税能得到十年或二十年的免税期。 政府通常对进入包括食品加工、旅游制造业、电影制作、饮料制作、游艇服务和最近新兴的电子商务等活动提供支持。 行政特区 开曼群岛 地区: 加勒比 货币: 开曼群岛元 电话区号: +1345 通讯状况: 优良 公司建立成本: 2900-4500美元 公司建立时间: 2-3天 维护成本: 1400-2200美元 适合领域: 财富管理、 资产管理、 银行业、 基金管理、 航运、 航空、 游艇、 贸易金融、 知识产权/许可证、 控股公司 离岸工具种类: 有限公司、 公众有限公司、 豁免公司、 外国公司、 信托、 有限合伙公司和豁免有限合伙制公司 主要资本商务区域:乔治城 良好关系:巴哈马、巴巴多斯、百慕大、伯利兹、加拿大、多米尼加、印度、牙买加、蒙特色拉特岛、圣基茨和尼维斯、圣卢西亚、圣文森特岛和格林纳丁斯群岛、特立尼达和多巴哥、特克斯和凯斯特群岛、美国 不良关系:缅甸、古巴、北韩、利比亚、索马里、苏丹、叙利亚 税赋负担——商务非常轻 税赋负担——个人非常轻 总体税率:CIT 0%, PIT 0%, VAT 0% 条约签订国:英国 纳税信息交换协定地区: 阿根廷、阿鲁巴岛、澳大利亚、巴西、加拿大、中国、古拉索岛、捷克共和国、丹麦、法罗岛、芬兰、法国、德国、格陵兰、耿西岛、冰岛、印度、爱尔兰、意大利、日本、马耳他、墨西哥、荷兰、新西兰、挪威、波兰、葡萄牙、卡塔尔、塞舌尔、圣马丁、南非、瑞典、英国、美国